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與114年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及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分別提高1000元與2000元,115 年調幅明顯較大,主要是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近一年平均國民所得成長幅度較高,依計算公式同步反映在自付額上。
陳真慧指出,此次調整推估約影響1.1萬人,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提高8000元,健保增加部分負擔金額6093萬元。適用範圍為「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僅限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所規定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不包括健保法規定不予給付項目。
針對弱勢族群,陳真慧強調,重大傷病患者、低收入戶或其他依法免部分負擔者、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均不受此次新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