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後,欲拒還迎的渴望融入筆下,比如描繪盲人現實的《推拿》有一幕場景,自傳色彩濃厚:「王大夫一把抓住父親的手,死死地,拽住了。這個感覺怪異了。古怪得往心裡去…這是王大夫的肌膚第一次接觸到父親。父母的肌膚在他的記憶裡一直是零。王大夫拽著父親的手掌,指頭,皮膚,頓然間就是淚如泉湧,像噴薄而出的血。」
他的小說,身體感異常強烈,源自成長經驗對父權的敏感、缺乏肢體接觸。也難怪,當代作家裡他最推崇莫言,「他小說裡很多關於身體的描述,我特別喜歡,有解放感,有奔湧感。」
品味反骨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陳曉明把他歸類成「晚生代」作家:80年代「先鋒派」的余華、蘇童等人挑戰文學形式的極限,強調敘述方法、個人化修辭,90年代崛起的畢飛宇,相較於先鋒派,雖然實際年齡相去不遠,卻有一種文學史上的「晚生感」,題材方面,卻更能反映走向資本化的都市現實。
不過他不情願被歸類:「我天生不喜歡合唱,我不可能成為合唱團的一員。」討厭被貼標籤的男人,品味亦反骨,他批評卡夫卡和昆德拉太生硬;嫌張愛玲的身體沒溫度,「骨頭也是冷的」;數落珍‧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是「小戶人家嫁女兒的故事,我們今天看到的韓劇走的就是這個路子。」
重視世俗
《玉米》描述文革時期三姊妹的生存困境及愛恨慾念;《青衣》描寫年老色衰的女伶,面對後生可畏的猜忌及自憐,筆觸絲絲入扣,讓畢飛宇被譽為「最懂女性的男作家」,他頗無奈:「我不承認有描寫女性的特異功能,女性在我作品僅占三分之一,作家的基本使命是用語言塑造人物,具備這能力,任何人都能寫好。」他自認沒寫過爛東西,但也不怕寫爛。
他曾批評當今許多小說太虛漂,不注重世態人情,「一個作家,不在生活的世俗場景上花工夫,把最基本的世態人情棄置在一邊,然後,又貪大,這是相當危險的。」又說:「這裡我就想起了小說的『大』和『小』的問題。有時候,小的小說也許比大的小說還要大。這裡就牽扯到一個作家對生活的理解、對存在的理解。」難怪他在台友人、九歌出版社總編輯陳素芳說:「他沒有架子,很懂得照顧人,喝咖啡搶帳單絕對搶不過他。」作家黃麗群也說:「他通曉人情世故,但不讓你感覺到刻意,是那種南方人的細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