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四條規定:「百分之二十四供罕見疾病等醫療費用、癌症防治、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之用」,但事實上真正用在罕見病「醫療上」的錢,少之又少。
本身是罕病家屬的「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說,菸捐每年約有300億元,最早之前菸捐分配使用辦法規定,至少得提撥2%供罕見病「等」醫療費使用,這筆錢大約是5億到7億元,但即使是白紙黑字框了預算,還是因為條文裡有個「等」字,等來等去,就被「等」掉了,實際用在罕見病的醫療相關費用,才數千萬到1億多元。
2016年10月衛福部乾脆修改菸捐分配辦法,如前述將癌症、菸害防制等大項目拉進來,共用菸捐的24%,罕見病患者連之前口惠而實不惠的2%保障也沒了!
到底真正用在罕見病患者身上的錢有多少?「罕見疾病基金會」指出,真正用在患者醫療相關的,包括「藥物」(含行政費)、「維持生命所需特殊營養品」、「國內外確認診斷檢驗費用」、「居家醫療照護器材費用」、「營養諮詢費」、「其他」等項目,從2008年到2016,最少編列3719萬元,最多1億7656萬餘元,距離2%應有的5億到7億元,還差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