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全台灣有10,000多名罕病患者,但只有3成能獲得健保給付,7成不是無藥可醫,就是得舊藥新用,因此當年「罕見疾病藥物及防制法」才制訂「救命條款」,規定中央機關必需編列預算補助罕見疾病等相關經費,可是最迫切的罕病藥費,國健署這些年才編列數10萬到100多萬元,而這救命藥一劑就要21萬元,罕病患者若指望政府補助,幾條命都不夠!
申請藥費補助的路,罕病基金會走得相當艱辛!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說,「罕病法」上路後的10年,主管機關僅編列2、30萬元,其實都是行政費用,並沒有實際補助患者藥費。
一直到連續死了2個罹患「非典型血溶性尿毒症」(aHus)病症的小朋友,健保給付還遙遙無期,於是罕病基金會召開記者會,高分貝要求政府依照罕病法33條予以補助,才讓第3個蘇小弟弟,成了衛福部第1個補助罕藥的患者,而藥物補助也從原本幾數10萬元增加到2015年的137萬元,但試想,一劑21萬元,僅能活命半個月,100多萬能補助幾劑?靠政府還不如自己找出路,目前,蘇小弟弟是透過基金會向藥商協調,以人道救援名義免費提供。
衛福部對於罕病患者如此慳吝,但自己花錢卻毫不手軟。今年1月國健署編了1個跨年度的「辦理全民健康與幸福社會相關特殊或緊急事件研究」案,經費高達5,000多萬元,國民黨團認為充其量只需要編個1、200萬元,請學術機構制訂需求評估及緊急安置機制與辦法,即可上線執行,何須編列數千萬元經費去「研究」,因此提案凍結,但是仍不敵民進黨的人數優勢而被闖關通過!
除了預算編列浮濫,衛福部統籌分配的菸捐也曾被立委踢爆,指為不受監督的「小金庫」,因不少菸捐被用於首長形象廣告、補助端午節嘉年華、元宵猜燈謎、漆彈比賽等,只要能扯上菸害防制與衛生保健有關,就能獲補助。
衛福部官員以「一國兩制」為藉口,想方設法拒絕補助健保不給付的罕病藥費,已擺明違反罕病法三十三條的宗旨,官員則是以「行政不做為」草菅人命,而另一方面,卻又把菸捐收入當成自己的小金庫,揮霍無度,如此只會讓開徵菸捐的正當性更加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