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創事業遇上金主,如何不被資金浪潮淹沒,該注意風險為何?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執行顧問、也是美國加州律師汪士邁提出4大原則,如下:
原則1:管理概念導入加持
他認為,當新創事業一下子有4、5個資金來源時,應該看看別的東西,也就是資金外的附加價值(value added)是什麼,例如新創事業科技很厲害,但沒有管理概念導入(concept input)。
如果投資企業集團底下有各種不同公司,能夠在新創事業發展到不同階段時,建議該找什麼樣的財務長或管理人才,這非常重要。
原則2:公司治理透明化
新創事業最後願景常是要IPO(上市櫃),要不就是賣給大企業,因此投資者的公司治理很重要,但往往新創事業不會想到。但這關係著新創事業成長後,是不是在市場上有能力(ability)持續發展有很大關係。投資公司可以帶給你在這個行業的公司治理該怎麼做,怎麼找到對的的人,怎麼樣企業營運透明化。
原則3:科技和商業模式的互補
每個產業不一樣,如生物科技在技術上有一個突破,需要另個技術做搭配,或者以後要在別的市場發展需要通路或與其他部分做結合。如果投資人可以帶給新創事業這些互補東西也是判斷原則之一。
原則4:投資者的聲譽
人家要來投資你一定會作實地查核,新創事業者也要回去看看投資人的底細。要瞭解過去投資過哪些企業?業界風評?成立多久了?這個資訊不難找,因為很多東西都是公開的。自己要有警覺性,不是拿到錢就OK了。
最後汪士邁提醒:要小心,不要讓錢一下子進來就把自己給淹沒掉了。法律上有很多方法可以設計保護原始股東,例如在合約協商嚴明:僅限財務投資不要干預經營權,或者讓原始股東、或董事會更有主動權等等。
錢總是好的,但更重要的是:錢背後的附加價值,投資人是可以跟新創事業一起往下走的,而不是過一兩天說:對不起,因為政治因素不再對外投資了,這也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