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墾丁一間眼鏡行李老闆,收到屏東地檢署違反《商標法》的起訴書,他簡直傻眼,心想明明被有心人故意栽贓,卻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真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莫名而來的官司訴訟,讓李老闆求助無門。
推銷寄賣 派人檢舉賣假貨
李老闆對本刊表示,事情發生在去年3月間,連續有自稱是日本品牌「才次郎」鏡框的業務上門兜售,指進貨成本低廉,希望可以捧場進貨幾支試賣,在墾丁商圈主攻墨鏡的李老闆對於近視眼鏡框興趣缺缺,但卻拗不過業務的遊說,表示用寄賣的方式也可以,最後才同意進貨。
就在進貨一個禮拜後,一名香港婦人來到眼鏡行說要買鏡框,四處翻找就是沒有喜歡的樣式,直到老闆娘從角落翻出日前剛進貨的才次郎眼鏡框,港籍婦人表情如獲至寶,立即說要購買,並要求店家開立收據,內容還特別指定要註明購買品名「才次郎鏡框一副」,當時李老闆就覺得很奇怪,但因為一旁還有客人要招呼,配合開立收據後,才知道原來都是對方設好的圈套,讓他們一步一步上鉤。
沒多久眼鏡行就遭警方搜索,放在他們店的才次郎鏡框通通變成仿品,李老闆被控告賣假貨。就在做完筆錄的當天晚上,一名自稱何小姐的人打電話給他,說才次郎眼鏡公司老闆發現他們賣假貨要提告,開口要求40萬至80萬元和解金,不然法院跑不完,但遭李老闆拒絕,兩個月後就收到傳票,讓他氣炸了。
李老闆說:「警方傳喚我後,我隨即向眼鏡公會反映,沒想到公會告訴我,光是高雄就有20多家眼鏡行遇到相同的狀況,都被才次郎以《商標法》提告。」
就在李老闆不知所措的同時,高雄市一位漫畫書店的老闆謝文純,卻憑著自己的毅力蒐證,不但破解才次郎公司詐騙的手法,讓高雄遭到提告的眼鏡行均獲不起訴處分,還協助警方逮捕兩名共犯。
港人為首 鄉間小店也詐騙
本刊調查,謝文純的姊姊,正是高雄受害20多家眼鏡行其中一家的老闆,她為了幫姊姊洗刷侵權的指控,透過全台的眼鏡公會,花了數週時間匯整資料,逐一訪談才發現真相。
謝文純說:「才次郎這個商標並不具市場知名度,店家都是被業務盧到受不了才進貨,進貨後也不會放在架上,都是丟在倉庫裡,但是假冒上門的顧客,卻彷彿知道店家一定有貨,指名要買才次郎鏡框,買不到絕不離開,只要店家賣出就一定挨告。接著所謂的廠商代表,就會主動連繫店家索討40萬到80萬元的和解金。」
謝文純將自己發現的疑點提供給警方,專門負責查緝仿冒品的「保智大隊」也發覺,才次郎這間廠商所提的侵權告訴,有多處不合理,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這是一個以港人陳紹銘為首的5人「商標蟑螂」犯罪集團所為。
警方調查,所謂的日本才次郎鏡框,老闆正是陳紹銘,他從大陸進口廉價的鏡框後,在台灣註冊公司,取得商標權後再找台籍員工四處以低價推銷,等到店家進貨後,再由陳紹銘的母親偽裝顧客購買,並向警方報案指稱買到仿冒品。
原本天衣無縫的計畫卻在基隆留下了影像證據。原來基隆一家社區型的眼鏡行,老闆曾因20年前剛入行時,遇過香港人來台詐騙眼鏡業者事件,犯案後逃回香港,導致他求償無門,對港人心生警覺。因此當陳紹銘與旗下台籍業務何女登門推銷後,老闆將監視影像保留下來,成為唯一的指證畫面。
警方統計,陳紹銘從2017年開始,從基隆到墾丁,甚至跨海到澎湖四處犯案,遭到陳紹銘提告的眼鏡業者多達30幾家,除了墾丁的李老闆之外,謝文純說:「燕巢鄉下一對老夫妻開的老眼鏡行,被嫌犯詐騙後,老婦人擔心得吃不下睡不著,天天以淚洗面,商標蟑螂實在很惡劣。」
除了詐騙眼鏡行外,陳嫌對自己的員工也很惡劣。警方透露,陳嫌旗下業務何女是單親媽媽,被捕後向警方供稱,因為陳紹銘積欠她50多萬元債務,她為了討回欠款,才答應配合陳嫌一起進行商標詐騙計畫。
無法引渡 讓主嫌逍遙法外
詐騙事件東窗事發後,另一名台籍業務與何女遭警方逮捕到案,依詐欺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主嫌陳紹銘及其他港籍嫌犯則火速訂機票離開台灣,由於港、台無司法互助及移交逃犯協議,因此警方難以拘捕,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陳紹銘逍遙法外。
但謝文純擔心,商標蟑螂集團全台走透透,連鄉下的小眼鏡行也不放過,受害店家恐怕還會增加。律師陳昭琦表示,根據現行《商標法》規定,並沒有公正第三方能夠鑑定商品有無侵權,唯獨商標所有權人才能辨別商品真偽,《商標法》原本的美意是為了保障品牌建立形象,如今卻成為有心人士利用的犯罪工具。
被害店家面對可能的官司訴訟,每日擔心害怕煎熬,謝文純痛批,此案件已經偵辦4個多月一直沒下文,案件有的起訴,有的不起訴,已抓到二名嫌犯之外,對於香港主嫌卻遲遲無法引渡,台灣儼然變成港人犯罪的天堂,只要犯案得逞就能拿到和解金,未得逞逃回香港就沒事,因此呼籲檢方要將案件全面整合,不容許司法淪為詐騙集團打手。
有心人濫用商標法 業者需自保
律師陳昭琦表示,先進國家對於商標之重視,開業店家對進貨品項需要自保,其中銷貨單據、專利或商標的證明文件,進貨時都要查驗跟留存。至於有心人濫用商標法,也有制衡的方法,只要該商標有使消費者混淆或是誤認,未使用或繼續使用已達3年,主管機關可以依權責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