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何時占領戈蘭高地?動機為何?
戈蘭高地是以色列和敘利亞之間一片廣達1,800平方公里的邊界地帶。在1967年6月爆發六日戰爭前,戈蘭高地原本屬於敘利亞,但以色列在六日戰爭中擊敗埃及、約旦和敘利亞,順勢占領了戈蘭高地大半地區。雖然以色列控制的部分只占整個戈蘭高地的2/3左右,卻是最具戰略價值的一部分。
以色列占領戈蘭高地的原因不只一個,但最主要的2個動機是擴大國土範圍,以及在以敘兩國間建立緩衝區。
六日戰爭的戰火到底是誰挑起,至今眾說紛紜。雖然首先發動突襲的是以色列,但以色列當局事後堅稱出兵不是侵略行為,而是為了確保建國初期的國土安全而採取的先制攻擊行動。
戈蘭高地曾觸發那些軍事衝突?
以色列1967年占領戈蘭高地之後,當地雖有零星邊界衝突和交火,但唯一的一次大型國家衝突是1973年的第4次中東戰爭,又稱贖罪日戰爭或齋戒月戰爭。
在那次衝突中,以色列同時遭受2個阿拉伯國家兩面夾攻:埃及從西奈半島、敘利亞從戈蘭高地進攻,而且這2國部隊都配備蘇聯提供的新式武器,結果敘軍和以軍在戈蘭高地上演了一場激烈血腥的廝殺。
以色列當時很有可能從戈蘭高地敗退,甚至輸掉這場戰役,但美國及時提供的軍事援助讓以色列扭轉戰局,直至今日仍保有戈蘭高地。以色列當局甚至在1981年正式將高地併入國土範圍,高地上也不時爆發邊界衝突。
以色列占領戈蘭高地是合法的嗎?
簡單說,以色列的占領行為是違反國際法的。此一論點主要依據,是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3項決議案:UNSCR 242(1967年)、UNSCR 338(1973),和UNSCR 497(1981)。
UNSCR 242決議案開宗明義就要求「以軍全面撤出」六日戰爭中侵占的土地,也就是西奈半島、西岸,以及戈蘭高地。而贖罪日戰爭期間通過的UNSCR 338決議案,則是要求相關各方「確實執行」UNSCR 242決議案內容。
至於UNSCR 497決議案,則是更進一步指明以色列的侵占行為違反國際規章:「以色列當局將其法律與司法、行政範疇擴張到戈蘭高地的決定,不僅無效,且完全不具國際法律效力。」
242和338號決議案尤其對後來的和平方案影響深遠。這兩個決議案在1982年的費茲計畫與2002年的阿拉伯和平方案中,都是阿拉伯國家援引支撐其立場的重要文件,但兩個和平方案先後都被以色列方面否決。
以色列為何不肯撤出戈蘭高地?
戈蘭高地的地勢,讓以軍得以偵查敘利亞內地動態,畢竟以敘之間從未正式結束交戰狀態。以色列很早就希望與部分鄰近阿拉伯國家達成政治和解,其策略之一就是先占領對方領土,再透過協商歸還土地。在以阿關係歷程中,這就是所謂的「土地換和平」(land for peace)。
以色列希望利用戈蘭高地這些占領區來啟動和平協商,從而確立它的國家地位,但阿拉伯國家領袖始終無法接受這一點,因為任何承認以色列是一個國家的些許讓步,都可能危及自我政權正當性,並失去國內民心。歷史殷鑑不遠,包括埃及總統沙達特和約旦國王阿布杜拉一世,都是因為試圖和以色列打交道而遇刺身亡。
伊朗又為何參一腳?
伊朗之所以加入戈蘭高地爭奪戰,是基於象徵目的,而非實質利益。以色列的侵占行為讓伊朗當局有理由對以色列嚴加撻伐,並藉由堅定反以贏取其他中東國家的支持。但實際上對伊朗而言,重要的是「看起來」在對抗以色列,而非真正與以色列交戰。
骨子裡,伊朗並不想和以色列為了戈蘭高地而起軍事衝突,因為德黑蘭當局很清楚以色列的軍力裝備都高出伊朗一截,這也是為何伊朗寧可讓黎巴嫩南部的真主黨,還有阿薩德的敘利亞政府軍來打代理人戰爭,因為這麼一來,伊朗便可以擺出對抗以色列的架式,卻毋須承擔交火的風險。
本文已獲作者授權。原文〈Q&A: Why is the Golan Heights so important?〉刊載於 The Conversation ,作者Abdulaziz Alghashian為艾塞克斯大學政治系學士後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