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警方偵訊過後,他竟說:「司法之外,有一場公審已經在進行了,我已經被判處死刑,鈕承澤已經死了!」整個過程鈕承澤僅2次鞠躬(其中一次還是應在場媒體要求),還加碼踹垃圾桶、架人拐子、怒推女記者肩膀,然後離去。
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之後,至本刊截稿為止以前,鈕承澤除了一次出門夜跑,其他時間多半在家;他在臉書寫:「妖魔都是自身的恨與惡創作的,在砸下石頭之後,請閉上眼睛,感受愛,就會更有力量將世上的仇恨與惡念化解消融…LOVE」。
可見鈕承澤又夜跑(呼應電影《跑馬》)又提LOVE(也是他過往電影作品名稱),但是恐因經過算計,口頭絕不公開道歉。
從鈕承澤案發至今的言行總結,白話來說就是他覺得自己在司法未判之前已被公審至死,以及他是被眾人的恨與惡創作的「妖魔」,而且不忘打片;可見鈕承澤依舊聚焦自我,並把事件導向「獨處時雙方對彼此判讀、認知上的差距」,不過對於受害女子來說就是「約會強暴」。
鈕承澤過往種種惡行攤在陽光下,業內不少同行覺得他就是「夜路走多」,好不容易從軍鑑案後沉潛再度復出,沒想到自己又被色字頭上那把刀給害慘,愈來愈多受害證詞出籠;目前醜聞纏身的他,看來短時間恐怕難再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