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8個月,崐萁一定會好好地來努力充實自己、鍛鍊身體,沉思過去的對與錯!」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遭判刑8個月定讞,今年9月25日入獄那天,他帶當時接棒參選縣長的妻子徐榛蔚,在支持者簇擁下感性發表演說。
約至縣府 30萬內可議價
就在傅崐萁入獄半個月後,「政府電子採購網」10月中旬公開一批傅任內決標、名為「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的採購案,25個政府標案總計546萬餘元,都是縣政府公家預算。
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標案名稱更大剌剌地寫上記者名字,詭怪的標案模式,讓外界大開眼界。
政府電子採購網資料顯示,這些標案採限制性招標,決標日期分2批,第1批介於去年10月25日到11月15日,每案從14萬到17.6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去年12月31日;第2批今年1月11日到23日決標,每案金額28萬到28.3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今年6月30日。不少記者連續2批都得標,在短短7、8個月內,單一個記者最多可從縣府獲得45.9萬元。
本刊調查,得標的記者幾乎各大小媒體雨露均沾,確認得標前,花蓮縣府官員會分批約記者到辦公室議價,「只要是30萬元以內,都可議價!」一名地方記者告訴本刊,縣府官員找他談了至少2次,去年底談的約15萬元、今年初那次則約28萬元;官員還特別強調:「這些都不用在媒體刊登,只要燒成一片光碟就好。」
標案細節曝光 花縣府直接發包給記者
花蓮縣政府砸公帑讓地方記者以個人名義標下採購案,本刊獨家取得標案細目,「縣政宣導平面與影片素材版權明細表」中清楚交代執行方式,依標案金額、履約期限的長短有所不同。
文字記者第1批約2個月繳6篇「施政文章」、照片30張,另要交3份「成果報告」。第2批半年繳18篇、照片60張,每篇約1,500到2,000字之間、含圖表。電視台記者則被要求拍攝機關各項施政、重大活動及行銷活動等影片,第1批交3片,第2批交6片,每片須10分鐘以上。
錄音曝光 每月5萬蒐輿情
除了這批標案,縣府官員還私下拜託記者幫忙蒐集資訊回報,並答應每個月5萬元當報酬,要他們充當縣府在花蓮各地的輿情調查員。
本刊取得傅崐萁重要幕僚、時任花蓮縣政府副祕書長謝公秉去年底與記者對談的錄音檔,以傅崐萁即將卸任為由,開出每月5萬元報酬,希望記者幫忙私下蒐集輿情,內容不用公開寫成報導,只要每月回繳一篇分析採訪,協助傅「真實掌握」地方脈動即可。
「你就1個月給他寫一篇輿情的那個,直接交給我,啊那個費用,總是你要東採訪西採訪有一些的費用、基本的費用啦,看是5萬元,那我就叫林處長(時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直接就提領給你,只有你知、我知,還有處長。」
謝公秉並說:「我講白一點,明年是卸任的一年…可能他太太如果獲提名以後、選舉的一年,本來就比較複雜、比較繁忙,地方的情勢也瞬息萬變,我們需要很精準的去了解跟掌握。」「你不要有壓力,你1個月1次就好了,內容長短你自己斟酌,有時候2個月給我們一篇也沒關係啦!」
還原交涉過程,不只一名在地記者對本刊透露,謝會透過林金虎或縣府科長,先約個別記者碰面,一旦判斷對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才由謝單獨與記者私聊。這些官員更明示,15萬元是繳一片光碟,裡頭就放幾篇跟縣府有關的文章、照片,輿情調查甚至連光碟都不用繳,只要每月去找林金虎或謝公秉,跟他們回報「輿情」即可,就可按月支領5萬元,1年共可領60萬元。
「既不是要你去做抓耙子,也不是要你去打探消息,不會叫你去做這個事情,做這個事情有違你的職業道德。」謝公秉還不斷解釋這件事「不是見不得人」,「我不是要你去做、好像去做spy(間諜),你懂我意思,如實反映。」「我們縣府的人出去做了解,那都會偏差啦,對不對?比如說,民政處去了解里長動態,然後縣政府民政處來問說縣長好嗎?他們敢說縣長不好嗎?啊你們比較專業中立,去幫我們了解…」
搬出老宋 說服記者當友人
他並說:「這個其實也是媒體的最大功能嘛,媒體叫第四權嘛、監督…如果你可以發掘一些我們沒發掘到的,這也是一個、也是做好事啦!」
謝公秉甚至搬出老長官宋楚瑜,以及前總統蔣經國當例子,說服記者點頭:「我以前就跟著宋先生,所以我非常了解官方機構有時候對民眾、民情的掌握,有時候也很多盲點,所以以前宋用了很多體制外的單位…一個首長要做得好,不是你官方宣傳說多好多好,有些地方真的要一些體制外,為什麼以前蔣經國要民間好友?對不對,民間好友就是政府機關外,但是民間好友要是過度曝光,那也無效啦!」
大方撒錢 維持和媒體關係
謝公秉強調:「不管外界給他(傅崐萁)是五顆星、八顆星、九顆星好了,那種調查都泛泛的啦,啊你在卸任的時候,你要交出一個好的成績單,而且是真實的成績單,那你需要對地方的那個要掌握…那我就叫金虎每個月找你一次。」他並暗示記者:「你的公司有要求地方記者要什麼業績的案子,你也不要客氣,你就找林處長,那碰到什麼困難你就跟我講…如果有要專案配合的你也不要客氣。」
「同業拿縣府錢,但過去都沒公開過,連標案也查不到!」對於傅崐萁任內找記者蒐集輿情、包標案,一名地方記者坦言,今年初一場社團聚會,微醺的傅崐萁就曾直接摟著他問:「你有什麼困難,就直接跟我講,我都可以處理,要對自己好一點,把家人小孩照顧好,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想到這一點,拿這麼多錢,道義上(報導)本來就沒辦法下手太重。」一名曾與縣府官員交涉過的花蓮記者說,在地記者原本工作與地方政府關係就很緊密,縣府用這些方式與媒體維持和諧,肯定是會影響到報導縣府新聞的方式。
回應
找媒體了解施政死角 謝公秉:沒負責標案
花蓮縣政府找記者蒐集輿情,時任縣府副祕書長的謝公秉回應:「我沒負責標案、數字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他跟媒體熟才告訴記者,如果肯來幫忙,「總是要有一點工本費。」這也要看他們願不願意,至於合作額度「我也拿不準」、也沒辦法去管,包括標案細節、經費、怎麼合作,都是縣府行政暨研考處以及新聞科處理。他表示,當時傅崐萁任期快結束了,因此希望了解施政有哪些死角並補強,才借重媒體去問、去看,若由官方單位去問,可能無法得到真實民情。
花蓮縣政府:過去未登錄的標案難查證
現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明宏回應,他今年9月26日接任後才陸陸續續發現有標案「漏了」、沒依程序登錄,可能因部分同仁不諳法令,至於有多少案子沒登錄、遺漏,沒辦法一一查證,但已交代同仁須依行政程序儘快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