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陳巧明鼓吹已婚婦女要離開家庭修練,宣稱自身利益比家庭親情重要,家庭只是附屬品等歪理,她利用中年婦女對婚姻的不確定感,大肆吸收已婚會員,並強調「日月明功最好,自己最好!」。
而且,陳巧明要求學員必須分享「日月明功」有助於工作、心靈成長的心得,一旦講不出具體內容,就得在全體學員和陳巧明面前認錯,或是安排學員集體譴責,甚至當眾賞耳光,或要求受罰者寫悔過書,利用集體力量洗腦,達到控制信徒的目的。
詹姓少年的姊姊告訴辦案人員:「她(陳巧明)要求學員必須尊稱她為Sunshine(陽光),視她為人生的方向,若是沒把她的話當聖旨就會被打罵,我自己就被打過巴掌。」
2013年12月12日,已脫離日月明功的前教友表示,陳巧明的控制欲望十分強烈,她會用各種方式去箝制教友的思想、行動,會當眾怒斥、甩耳光羞辱教友,還會以暴力威脅想脫離日月明功的教友,恐嚇想脫離日月明功的教友遭天譴、家破人亡。
此外,陳巧明還有4位忠心女弟子劉秀鳳、許愛珍、張雅琳、賴悅秋,合稱「四大護法」,她們分管日月明功事務;其中劉秀鳳更是陳巧明的「大掌櫃」,負責管理財務、統御其他幹部,顯然,已經有邪教組織的雛形。
2014年5月,台中地院審理「日月明功案」,詹母表示「害怕見到陳巧明」,開庭前,審判長裁決,其他被告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時,將陳巧明隔離在「雙面鏡」後的訊問室接受訊問。
經隔離審訊,詹母才有勇氣在庭上具體陳述兒子遭虐的經過,以及陳巧明在日月明功團體中習慣使用的「處理事情」的管教方法;詹母說,不只是小孩,大人也會被陳巧明罵、甚至甩耳光,所以大家對她又敬又畏,如今想起,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