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S03E04】支持同婚就會跟摩天輪結婚? 反對者的幾種常見謬誤
上一集我們介紹了論證的種類以及如何評價論證,尤其聚焦在「演繹論證」。今天我們要來談談「謬誤」(fallacy)。所謂謬誤,在批判性思考中指的就是不好的論證或是壞論證,而有些壞論證是人們一再使用的,以至於哲學家給這些論證取了名字,此處的「謬誤」特指這些論證。為什麼人們會一再犯了謬誤呢?因為謬誤乍看之下像是好論證,其實不是。謬誤是經過偽裝的壞論證,在心理上有說服力,但在邏輯上卻是零分。人們一旦掉入謬誤的陷阱,就會說出不合邏輯的話。今天我們仔細介紹幾種常見的謬誤。
一般說來,謬誤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的謬誤之所以成為謬誤,是因為包含了不相干的前提。也就是說,論證的前提與結論無關,根本不成理由,所以無法支持結論。第二類的謬誤之所以成為謬誤,是因為使用了令人難以接受的前提;換句話說,這些前提本身是有問題的,很可能無法成立。我們先從第一類介紹。
第一類謬誤(I):起源謬誤
首先登場的是「起源謬誤」(genetic fallacy)。假設你跟朋友討論政治,朋友痛批K市長的政策是胡說八道,因為K市長是Y黨的成員。那麼,友人的論證:前提是「K市長是Y黨的成員」,結論是「K市長的政策是胡說八道」。在上一集的節目中,我們介紹了如何判斷一個論證是有效論證:如果一個論證不可能前提真、結論假,那這個論證就是有效論證;反過來說當然也成立,如果一個論證是有效論證,那麼這個論證的前提真,保證結論真。
回過頭來看關於K市長的論證。這個論證有可能前提真、結論假嗎?有沒有可能市長K隸屬於Y黨,但他所提的政策卻是正確的?當然有可能。如果K市長提說要蓋捷運,那麼我們應該去評估該城市是否真的需要捷運,以及到底適不適合蓋捷運,這可以從都市設計、地質還有經濟發展的角度來判斷,跟市長屬於哪一個黨沒有關係。一個人所提出的主張之對錯與他的背景或來歷是無關的。某人不會因為來自特定的政黨或種族,就讓他提出要蓋捷運的主張變成對的或錯的。
我們再看看另一個例子。《十二怒漢》(12 Angry Men)是1957年非常經典的一部推理電影,電影敘述12名陪審團員如何反覆推敲一件謀殺案。一名男孩涉嫌殺害自己的父親,陪審團必須決定男孩是否有罪而展開討論。電影其中一名陪審團員認為男孩來自貧民窟,所以凶手一定是他;這名陪審團員的推論一樣犯了「起源謬誤」。就算男孩是來自貧民窟,這代表他一定有殺人嗎?從形式上來看,這個論證有可能前提真、結論假,因此是無效論證;從內容上來看,來自貧民窟與是否會偷東西沒有必然的關聯。人們常犯起源謬誤,是因為人們常對他人的來歷與背景有偏見,進而把它當成反對的理由,但這樣的前提其實與結論是不相干的。
第一類謬誤(II):稻草人謬誤
接下來要介紹的謬誤叫做攻擊「稻草人」(straw man)的謬誤:把對方的論點弱化、簡化或扭曲,以至於更容易被攻擊。來看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考慮下面A與B的對話:
A:我國的經濟不能只仰賴在單一大國上,政府應該多開拓其他國家的市場。
B:為什麼不跟人家做生意了呢?這種全面封殺的做法只會自取滅亡。
為了方便討論,我們把這個大國稱為K國。A認為我國的經濟不能完全仰賴K國,B則說A的主張是完全不跟K國做生意,但A並沒有這麼說,是「不要完全仰賴K國」,而不是「不要跟K國往來」;也就是說,A說的是:除了K國之外,我們還要再跟其他國家做生意。B對A的詮釋已經變成另外一個論點,而且還是一個很容易被駁倒的論點,因為完全不跟某一國往來不會是太好的外交政策。在這個案例中,B把A的論點給扭曲並攻擊這個A從來沒有主張過的論點,就好像B自己豎立了一個稻草人並攻擊這個稻草人,自己打得很開心,但其實根本沒有打到任何人。這就是為什麼這個謬誤叫做稻草人謬誤。
第二類謬誤(I):錯誤兩難
有些謬誤有著令人難以接受的前提,這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談的第二類謬誤。首先一個很重要的謬誤叫做錯誤兩難(false dilemma),讓我們再次使用與K國貿易的例子。想像一下,支持K國的B可能會這麼說:
B:如果不靠K國來提振我國的經濟,我們就只能等死了。誰想等死?所以只能靠K國了。
B在這裡所提出的論證正是標準的錯誤兩難。B想說的是:我們只有2個選項,要嘛靠K國來提振經濟,要嘛等死;沒有人想等死,所以我們只能靠K國來提振經濟。但這個論證的第一個前提其實是有問題的,真的只有兩個選項嗎?先前我們用同樣的例子來討論稻草人論證時,不就有討論到第3個選項?也就是開拓其他國家的市場,這個選項甚至也沒有排除K國。錯誤兩難可以說是一種很狡猾的陷阱,提出兩難的人刻意誤導我們只有2種選項,再進一步排除了我們明顯不能接受的其中一個選項,最後迫使我們接受另一個,也就是他心裡想的那一個。但這個非此即彼的前提其實不能成立。
錯誤兩難有時候也會成為困住自己的心理障礙,因而造成悲劇。有些人因為感情想不開而自殺,他們心裡面想的可能是:「如果你不跟他(她)分手,我就只能去死了!」這樣的思維預設了只有2種選擇:要嘛你跟他(她)分手,要嘛我去死;你不跟他(她)分手,所以我只能去死。可是難道不能有第3種、甚至第4種出路嗎?美國推理小說作家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就在他的小說中提過,很多人好像以為不能選a就只能選b,但別忘了還有其他24個英文字母可以選。
第二種謬誤(II):滑坡謬誤
最後,我們來介紹「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在討論同性婚姻的議題時,有一種反對的意見認為,如果同婚合法化,那是不是人獸交也會合法?如果我們無法接受人獸交,那麼就應該反對同婚。事實上,這是一個很典型的滑坡論證。它的基本結構就是,行動A會導致結果B;但B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所以我們不該做A。問題是,A真的會導致B嗎?其實反對者並沒有提出好的理由來證明這件事,這也是滑坡謬誤的問題之所在。很多時候,滑坡不會只從A滑到B,還會一路往下滑。考慮底下這個例子,老師正在罵學生:
老師:如果你不用功,以後畢業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你就會去偷東西,偷多了就會開始搶劫,所以你怎麼可以不用功呢?
老師說的每個事件之間都沒有太強的連結。例如,不用功就會找不到工作嗎?回想一下求學階段,真正用功的不就班上前幾名而已?照這個邏輯,應該幾乎整班都找不到工作了,但事實上有嗎?就算老師把說法弱化成「很有可能會找不到工作」,好像也難以成立,因為剛剛提到的理由仍舊適用。後面的部分一樣說服力不夠,找不到工作是否會去偷竊、偷竊是否會演變成搶劫,這些恐怕都有待統計數字來證明。這個論證就這樣從不用功一路滑坡到搶劫。雖然用功應該是好事,但老師的論證在這裡已經犯了滑坡謬誤了,若想要繼續進行說服,必須更換別的理由。
人們常犯的謬誤數也數不完,時間有限,我們今天只能簡單介紹。不過,只要把握住兩個重點,就能更成功偵測到謬誤。第1個重點是:對方提出的前提與結論有沒有關聯性?第2個重點是:前提本身有沒有問題?當我們在檢視自己或他人的論證時,要把這2點記在心上。祝大家謬誤鑑識成功。
在下一集的節目中,我們要談談「三段論」。三段論是邏輯中一個很重要的形式。推理小說中的名偵探也常常用三段論進行推理。想學好邏輯嗎?請繼續收聽下一集,一起來了解三段論。這是《哲學好好玩》,我是主持人林斯諺,我們下次再見。
參考書目
Vaughn, L. 2013. The Power of Critical Thinking.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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