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執導後,林書宇赴馬來西亞,與Astro Shaw、HBO Asia的製片和編劇理查史密斯(Richard Smith)四方就已編寫第二稿的劇本,展開5天、每天6小時的馬拉松會議。幾個月後理查出第三稿,大家又約在香港碰面討論,這次又是一個3天的馬拉松會議,接著修出第四稿。
理查曾獲英國影藝學院蘇格蘭編劇獎,林書宇說,和這種專業編劇合作很舒服,有說故事的水準與邏輯,談劇本不參雜太多私人情感,也能接納、分析對方的意見。
理查陸續修出第三、四稿劇本後,林書宇仍認為尚未達到要求。因理查是美國編劇工會成員,工會規定每次編寫都要收費,可是該片的編劇預算已花完,製片只好請有編劇能力的林書宇接手,「修改過程中,Richard沒動筆,但仍會和我交換意見,每修一稿,各方就再討論一輪,到拍攝版本已是第七稿。」
林書宇表示,由於自己說故事的習慣較收斂、不那麼直接,所以他參與劇本後,開始把一些東西收回來,以比較影射的方式表現,「相對之下,Richard的劇本比較直接,像女主角張雲林姊妹在戰爭時期拘留營的生活與情感,他的劇本其實有描述裡面發生什麼事情。但我覺得不需要,有些情況我覺得一個鏡頭就足以說明,這樣的表達方式,更能震撼觀眾、讓他們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