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2002年,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後,外國著作在我國也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非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改創作。
但日前還有發生一起荒謬的跨國違反著作權事件,更讓知名漫畫灌籃高手作者井上雄彥不惜跨海提告,也讓台灣登上日本新聞版面成為國際醜聞。
《灌籃高手》是不少籃球運動的漫畫、動畫迷的最愛,由於角色性格鮮明、動作流暢、畫風細膩,所以爆紅一時,動畫主題曲許多人仍能朗朗上口,該漫畫甚至還改編成不少遊戲。
本刊調查,在2002年,就有1名自稱Kirk的黃姓業者,擅自將主角人物「流川楓」改名為「流川」,並且銜接他從美國進修返回日本擔任教練,訓練高中球員參加聯賽之後的情節,並在繪圖上參考原著漫畫的分鏡、構圖等,進而大剌剌的以灌籃高手「SLAM DUNK」的續作SD2(sweet dream two),肆無忌憚的販售謀利。
出版後,馬上遭讀者識破這並非是正版授權的續作,消息很快傳回日本,在日本國內掀起極大波瀾,最後井上雄彥選擇跨海向黃姓業者提告,更讓台灣成為國際笑柄。
盜竊作品的黃姓負責人,最終遭法院以擅自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為業,判處1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且判賠23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
對於盜用與二次創作,一般民眾也常混淆不清,律師蔡政峯解釋,許多網友都會討論所謂的「二次創作」,但二次創作的核心定義,其實就是以他人的創作基礎上,另闢新作。
蔡認為,要是新創作符合著作權法的原創性的要件,就可以視為新的獨立著作而受著作權法保障;假如行為人僅是單純對於原著作微調,而客觀上仍是對於他人著作的重現或雷同,則行為人的行為,即是著作權法中的「重製行為」,原則上都必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還是會面臨相關的法律責任。
雖然謝薇安此次盜圖爭議並無營利行為,俄羅斯豔星kristina也很難跨海有所動作,但身為知名網紅,自願踏入公眾領域,擁有極大影響力,對於台灣的形象,更應加強保護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