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不過大致上都普遍接受,家庭房屋支出不應該超出家庭全部收入的30%,房租超過30%就是太貴。這種「租金可負擔」的社會住宅一直在全世界各地推動,最近台北市長柯文哲推出的明倫社會住宅,卻打破了這個行之有年的概念。
位在台北市大同區的明倫社會住宅,3房租金一個月要價4萬500元,如果按照上述的原則換算,承租家庭一個月的收入必須超過12萬元。租金方案公布時,輿論譁然。被媒體問到租金是否太貴,柯市長的第一個反應與所有人相同:太貴了、回去檢討。然而,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柯市長再次針對這個問題回應時,態度卻180度大轉彎,他指出,這樣的租金是不希望社會住宅裡住的都是窮人,不希望社會住宅變成貧民窟。
他的回應再度造成社會譁然。不過,柯市長這次的態度非常強硬,即使他之前曾經嘲笑:「社會住宅如果一個月租金3萬2千元,那乾脆去付頭期款繳房貸就好,我租3萬多元的房子幹什麼?」面對排山倒海的噓聲,他仍堅持台北市政府的做法是正確的。
這已經不知道第幾次了,現在的柯市長打臉以前的柯市長。究竟哪一個柯市長才是對的?這個問題其實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問題是,柯文哲這次推出的社會住宅,是否會一舉改變社會住宅原先的定義?是否會造成社會住宅的租金普遍上揚?是否會造成社會住宅卸下原本扶助弱勢的政策目標?
柯市長的明倫社會住宅背後反映的是政府的財政問題。尤其是像台北市這樣的大都會,把租金壓低,又要百分之百自償,唯有透過政府補貼才能勉強把2個不相融的東西結合在一起,但政府補貼又不能夠無限期投入。柯文哲白目的地方就在這裡,他可愛與真誠的地方也在這裡,他的政治算計更在這裡顯現。
月租4萬元的社會住宅,其實是個攤牌的動作。柯文哲是在告訴蔡英文,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台北市做不到,中央如果真的要搞社會住宅,請正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