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芳強調,他之前擔心陳情會影響假釋權益,不得不隱忍,後來左思右想,認為如果姑息,恐怕將來獄中違法、違規的狀況將層出不窮,所以透過律師發函給王世倉,希望獲得王道歉,否則將依法提告、交由社會公評。然而他苦等近一個月,王卻毫無音訊,讓他決定將此事公諸於世。
本刊取得法務部矯正署針對大寮監獄挾持案的調查報告,內容確實曾提及這段往事,但僅寫道:「戒護科長王世倉指示股長吳文祥,依受刑人要求,由第十工場帶出柯姓受刑人,在前往戒護科途中,遇見第五教區科員林文琛,乃請林戒護柯至戒護科,惟林於16時15分將柯帶回工場。」
「戒護科股長吳文祥肩負保管械彈之責,卻於受刑人破壞械彈庫之際,未察覺事態嚴重,且未採取積極作為,反遵從戒護科長指示,貿然至第十工場提帶柯姓受刑人,處事嚴謹性與敏感度顯為不足,實有嚴重怠失。」但調查報告對於柯文芳被獨自留置於空曠廣場,遭受槍殺的威脅隻字未提。
柯文芳氣憤表示,事件發生時,部分媒體報導他差點成為第7名囚犯,但事實上從各環節時間點分析,他根本是被設局,差點連命都丟了,獄方卻還掩蓋事實,令人無法接受。
柯告訴本刊,當時如果不是及時被林文琛帶走,很可能命喪槍下,加上吳文祥帶他離開工場時,並沒有提單,差點讓他背負第7囚的惡名,甚至被質疑與6囚共謀越獄,但6囚早就預謀以看診當幌子越獄,如果他真參與其中,怎麼可能沒有一起行動?更何況,他當天下午會客,結束會客後就回工場,時間都和6囚的行動錯開。
柯文芳也批評,監獄的槍枝及子彈依規定應分開放置,但大寮監獄居然放在同一地點,讓6囚輕易取得,非常誇張。另外,對他被帶出工場一事,還有監獄主管對外表示,說是希望他去勸說鄭立德等人,但監獄管理員都知道他與秦義明根本不對盤,怎麼會找他勸說?
柯文芳說,當時6囚擁槍自重,所有受刑人都被獄方限制不得移動,就算要找人勸說6囚,也應由陳世志或王世倉下令主管安排與6囚關係友好的受刑人,但王為了掩飾缺失,一再說謊,不但沒對他表示任何歉意,甚至還對外說自己救了柯一命,明顯不想為過去的錯誤負責,為了討回公道,近日就會對陳、王、賴政榮及吳文祥正式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