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間,在東京奧運的跆拳道賽場,57公斤級的台灣選手羅嘉翎不負眾望,成功奪下一面銅牌,瞬間成為國人的目光焦點,但很多人都沒注意到,同一時間,美國與俄羅斯的金牌戰中,一名台灣女裁判在場上執法,還好電視台主播念出她的名字「巫雨庭」,並說她是另類的台灣之光。
選手轉教練 拚國際裁判
結束辛苦的執法工作後從東京返台,目前仍在防疫旅館隔離的巫雨庭,透過視訊接受本刊專訪,談到這次東奧行,她露出燦爛笑容說:「拿到國際裁判資格後,這是我首次在奧運擔任裁判,也許比不上選手受到媒體及國人的關注,但卻是我轉任裁判後的里程碑!」
27歲的巫雨庭是苗栗子弟,從小受父親栽培成為跆拳道選手,高中時嶄露頭角,當選亞青賽國手,還有5所大學爭取她入學,並獲苗栗縣府表揚,當時她白天上課、晚上練習,還曾遠赴中國塔溝武術學校習武,過程艱辛。
可惜上了大學表現未能有所突破,讓她有轉任教練的念頭,巫雨庭後來取得台北市立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碩士學位,從2017年起開始擔任跆拳道和體適能教練。為了能讓體育路走得更長久,她也把握同年世界跆拳道聯盟在台灣舉辦研討會的機會,順利取得國際裁判證照。
隔年,巫雨庭參加在南韓舉辦的國際裁判講習,成績耀眼,獲得重視,隨後她多次獲邀參與各項國際賽事執法,迅速累積裁判經驗。
巫雨庭小檔案
- 年齡:27歲
- 學歷:台北市立大學體育研究所碩士
- 經歷:跆拳道亞青賽國手;體適能、跆拳道教練;東京奧運跆拳道裁判
2019年巫雨庭前往中國江蘇,參與「全球50大裁判」培訓營,並順利結業,緊接著她遠赴5大洲、20多個國家,參與各國奧運國手選拔賽事,讓她的裁判資歷大幅增長。
爭選手待遇 遭計畫排除
但成為國際裁判的代價並不菲,巫雨庭一路走來感受特別深,她說,出國參與各項賽事執法,旅費大多都是自行負擔,她靠著擔任教練的收入購買機票,偶有家人相助,若非有強大的動力支撐,恐怕很少有人能夠堅持下去。
今年的東京奧運,巫雨庭獲邀擔任裁判,因跆拳道排在首波開賽項目,必須提早赴日,她特別向體育署及中華奧會爭取,希望能比照68位選手,施打2劑疫苗及免費PCR採檢等待遇。
不料,主管機關明確告訴她,裁判不在「國家防疫計畫」內,沒經費提供PCR採檢等防疫措施,必須由裁判們自費。由於日本要求提供出發前96小時採檢2次PCR的陰性報告,巫雨庭只能自費補齊證明及辦妥保險,並預約好回台後的防疫旅館,才順利成行。
抵達東京後,她共在4場比賽擔任主審,其中,最受矚目的是57公斤級的金牌戰,雖然不是以選手之姿站上奧運舞台,但同樣是代表台灣的裁判,她難掩緊張和激動的心情,還是告訴自己要表現出專業,並默默為自己喝采。
當一般旅客 摘證才通關
東奧行程結束後,巫雨庭拖著行李前往成田機場準備搭機返台,正好與台灣跆拳道代表隊搭同一班機,由於選手們成績亮眼,身為裁判的她也備感光榮。返抵國門後,奪牌的選手和教練受到英雄式歡迎並接受媒體聯訪,她因不想搶了他人的風采,選擇低調隻身通關。
沒想到機場地勤人員竟然告訴她:「妳不是奧運代表團成員,無法享有禮遇,麻煩走一般通道!」更扯的是,因為她身著代表裁判的紅外套,胸前還掛著識別證,工作人員又對她說:「請將身上有奧運標示的物品卸下,以免被誤認是選手、被指引到選手的專屬走道!」還有不少人當著她的面竊竊私語:「她不是奧運選手!就是一般旅客!」讓巫聽了相當心酸。
提到自己受到的差別待遇,巫雨庭告訴本刊,她並未要求一定要和選手擁有相同禮遇,但同樣是台灣出身,她是裁判,其他人是選手,都代表國家的形象,只盼能獲得適當的尊重。
巫雨庭表示,入選50大國際裁判就跟取得參賽資格的選手一樣,已經取得大賽執法的門票,體育署、中華奧會或跆拳道協會都可以提前得知正選名單,給予各項經費補助,「至少不要讓裁判們成為奧運孤兒」。
本刊調查,除了巫雨庭外,此次獲邀前往東京奧運執法的台灣裁判,還有網球項目的王薏婷;競技體操周翠華、童俊傑;羽球郭邦賢、張文蔚;射箭潘昱璇;運動攀登黃偉齊;舉重楊素冠;5對5籃球于容、3對3籃球蘇宇燕;角力的張榮聰及棒球紀華文等共13人。另外,拳擊裁判張育領、林佳蟬雖獲得邀請,但因疫情考量放棄前往。
5對5籃球裁判于容接受體育媒體採訪時表示,他曾致電疾管署、中華奧會及體育署詢問,能否將裁判的返國隔離事宜納入代表團處理,但相關單位都給予「裁判不屬於代表團」的回應,讓他十分感嘆。
體育署補牢 特發函補助
這些裁判中比較幸運的是中華職棒聯盟副裁判長紀華文,他不僅有職棒聯盟的奧援,在出發前將機票協助升等為豪華經濟艙,回程更升等為商務艙,在比賽期間的支出,也由世界棒壘球總會包辦,媒體更大篇幅報導這位台灣職棒之光,認為他參與東奧,有助提升台灣在國際棒壇的形象。
本刊調查,裁判能獲邀赴奧運執法並不容易,須累積長年執法經驗,並通過各單項運動國際總會考核,這些頂尖裁判其實在國際體壇都占有一席之地,對台灣的體育能見度也有很大的幫助。
另一方面,有別於選手奪牌有高額獎金,這些國際裁判在奧運執法,只能領到俗稱「餐費」的每天1萬日圓或100美元(約新台幣3千元)酬勞,加上許多花費必須自理,連返台的防疫旅館也要自費,收支相抵,等於是到奧運場上做義工,待遇完全無法與選手、教練甚至是行政人員相比。
針對裁判們的心聲,體育署亡羊補牢,特別發函各單項協會,表示裁判人員經國際單項運動總會邀請擔任國際裁判,出國的交通費、保險費、膳宿費及出返國檢疫、添購防疫用品等費用,皆得於體育署今年度補助單項協會的計畫經費列支,並提供專屬服務,讓裁判們獲得應有的尊重。
運動賽事中選手、教練、裁判號稱「三位一體」,主管機關和各單項協會有必要提升台灣國際裁判的待遇,因為有好的裁判人才,才能提升台灣在國際體壇的話語權,與世界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