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7歲的男子詹宏偉,滿腹委屈地向一名帶過他的C姓老大抱怨,說當年1月,有人花200萬元買凶,要他故意開車撞死某人,事後還得打電話報警,並留在原地承擔「過失致死」罪,但最後只給他20,000元,希望老大幫他討公道。C姓老大聽完,桌子一拍,氣憤地說:「這不是謀財害命嗎!阿偉,你把事情交代清楚,這條,大仔幫你討!」
接著,細心的C男偷偷錄下詹男的供述,然後暗中向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案,才讓這起原本被當成一般死亡車禍的案件翻案,讓死者沈冤昭雪。當年與刑事局合作偵辦此案的豐原警分局偵查隊分隊長(現任台中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蕭家成告訴本刊,警方事後查知,這起車禍竟是逆倫命案!
原來,住在台中神岡的邱清蘭積欠不少賭債,而她的胞兄張國鐘(從母姓)多年前罹患肝癌,父親為他投保壽險,受益人是二老,2007年,邱父死了,邱清蘭與弟弟邱俊欽心懷不軌,不但接替父親繼續繳交保費,甚至還加保至1,900萬元,並將受益人改為姊弟倆。
這對狠心姊弟心想,反正大哥罹癌,遲早要死,乾脆早點送他上路,於是邱女透過牌搭子林女,找了一個自稱黑道老大的混混傅男及經營按摩院的徐男幫忙,這2個老油條又拉了詹男負責殺人的「粗活」。另外,住在死者家附近的林女則負責監控、通風報信。姊弟倆告訴傅,只要他們的大哥一死,領到保險金,就給600萬元酬勞,傅則告訴詹:「好好幹!分你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