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瑋姍表示,日前動保處打電話給其中一位受害者,表示「給付定金」的行為不算買賣,因此被指控販賣病犬的「南雅寵物坊」不算無照違法販賣。但根據《民法》248條規定,一方收到定金,即推定契約成立,不明白新北動保處的法律見解為何會如此特別?
戴瑋姍指出,陳情人因為這通電話非常不安,害怕因此被吃案,就請議員陪同她做檢舉筆錄。離譜的是,動保處起先沒有錄音存查,也未做速紀錄。在她質疑程序有問題後,才拿出正規的器材開始筆錄,更改口稱會議室內的監視器有錄影錄音功能。令人不禁懷疑,過去有多少受害者,就這樣被誘導結案?
戴瑋姍說,根據《動保法》的裁罰基準,這些檢舉若成案,南雅負責人將面臨50萬元的罰鍰,下一案將會是300萬元的罰鍰,就能狠狠懲處黑心集團。檢舉人的筆錄雖順利做完,但動保處是否會堅定立場依法辦理?恐怕才是社會大眾所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