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TWant》報導,鄭阿嬤的女兒20歲左右就結婚了,對象家境相當優渥,夫妻倆在台北市有多筆房產,女兒也在工作上很有成就,早已是貨真價實的貴婦。然而女兒始終惦記著遭變賣的天母家產,母女間形同陌路。鄭阿嬤傷心表示:「她家住信義區,我吃飯配醬油也不管。」
鄭阿嬤的兒子當年開資產管理公司,全盛時期經手金流超過50億元,2008年遭逢股災後賠掉5億身家,母親便賣掉天母的房產幫兒子還債。兒子表示,因為此事自己的妹妹一直無法諒解,認為媽媽「溺愛哥哥、重男輕女」,也因此與家人斷絕關係,十多年來無論如何都拒不見面。
「警衛說,我女兒不讓我上去,這句話讓我的心都碎了。」鄭阿嬤回憶,她曾因思女心切而找到女兒的公司,警衛通報後卻只得到送客指示,她當下心寒得淚灑大廳,女兒卻毫不心軟。偶爾電話連絡,女兒聽到自己生活清貧還會出言嘲諷,3個孫子也多年未見。
如今鄭阿嬤和兒子兩人為了17,000元的房租省吃儉用,去年鄭男確診罹患擴張性心肌炎,不得從事體力勞累工作,且需要換心才能醫治,醫藥費高達六位數,還需要4到6個星期休養。他害怕自己入院動手術時沒有收入,無法負擔房租,因此希望能抽到便宜的社會住宅(2房租金約11,000元)安置媽媽,這才發現女兒名下的資產會讓他們失去申請資格,殘忍事實讓阿嬤欲哭無淚。
北市議員張茂楠針對此案表示,審查資格當然應該謹慎,但也該給個案陳情空間。承租者應有二軌制,部分家庭「經歷特殊」,表面上看起來資格不符,卻可能是最需要的人,他們則該被列為「安置戶」,二軌並行才可能解決資源不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