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16:56 臺北時間

被指進入校園強推「守貞教育」 宗教團體提告誹謗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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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院認為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之言論可受公評,駁回星沙基金會的交付審判聲請。(本刊資料照)
法院認為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之言論可受公評,駁回星沙基金會的交付審判聲請。(本刊資料照)
部分宗教團體基於信仰內容,主張不得有婚前性行為,但信仰和身體自主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都是個人自由。然而台灣民主協會去年卻披露,名為「星沙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宗教團體入進到高中校園、對學生進行守貞教育,還要求學生簽「守貞小卡」。對此,星沙基金會否認有強迫學生,認為青年民主協會的言論造成負面影響、提告誹謗。在檢方處分不起訴後,星沙仍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但法院也認為此事可受公評,並無誹謗,駁回聲請。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去年4月在臉書以〈正課時間上守貞教育 德光高中還發「守貞小卡」!〉為題,指出台南德光高中開放宗教團體利用課堂時間推行守貞教育,還申請教育部補助。該文透露,負責執行德光高中守貞教育的是「星沙社會福利基金會」,並指出其是由有基督教背景的輔大生命倫理中心老師所組成。
有學生反映,守貞教育要求學生只能和未來伴侶有性關係,還要求簽署守貞卡遵守承諾。青年民主協會表示,守貞沒有錯,但必須是個人選擇,不該利用正課時間強迫推行這樣的教育,還傳達錯誤性知識來恐嚇學生、甚至灌輸宗教觀念,更質疑星沙的足跡已遍及全台200多個校園,強迫許多學生簽下守貞卡。
星沙基金會對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告加重誹謗。他們主張自己是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為目的的財團法人,在德光高中進行進行生命家庭教育,宣傳「等到結婚」「拒絕色情」「鼓勵結婚生育」防範及推廣生命家庭價值,但從沒有強迫要求學生必須守貞,認為張在臉書po文是不實內容,也稱沒有學生因為不簽守貞小卡就被老師約談。
星沙強調沒有刁難學生,課程經費也是家長會資助,不是教育部補助,但張育萌卻逕自向教育部投訴,讓各校被迫進行問卷調查,因此阻礙了星沙的教育業務,造成基金會15名員工生計困難。
檢方認為,張育萌的相關言論是經過查證之後,對具有公益性質的議題以主觀意見發表的合理評論,並非針對星沙的不合理之侮辱及謾罵,張育萌也不是以損毀星沙名譽為唯一目的。雖然張育萌對於經費來源、守貞卡與守貞教育是否列入成績計算等情是有錯誤認知,造成星沙不悅或認為名譽受損,但仍缺乏加重誹謗之犯意,而其發文內容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因此處分不起訴。星沙不服,聲請再議,但被駁回,星沙因而直接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法院綜合檢方不起訴理由及駁回再議理由和相關事證,認為張育萌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照他提供的證據資料,張育萌確實有相當理由確信相關情事為真,也因此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以保障其言論自由。
且依《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內容提到,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法院認定張育萌對星沙推動「守貞教育」的相關評論,涉及德光高中之課程內容,攸關學生受教權益之公共利益,非僅涉及星沙基金會的私德,顯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且張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出具資料來源來自輔大生命倫理研究中心的課程簡介、臉書,並非全然無憑,也不是憑空捏造,而相關批評也沒有超過適當評論範圍,可推認是出於善意與合理的評論,主觀上沒有真實惡意。
另外,星沙基金會也說張育萌意將「星沙基金會」及「彩虹媽媽」混為一談,暗指星沙如宗教團體傳授宗教價值觀,他們強調自己是社會服務團體、不是宗教團體。不過法院認為,星沙推出的課程是由輔仁大學生命倫理研究中心所設計,課程參考書目亦包含聖經,足見其課程包含宗教色彩,因此張育萌形容他們是宗教團體並沒有背離事實,且宗教團體也不是負面之詞,難認有減損名譽的情況;最終認定請求交付審判並無理由,予以駁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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