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佩蓉指出,謝百傑向南投市公所申請獎勵金,自行研究〈從政府治理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以南投市產業文化推廣為例〉,時間起迄為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然而,謝百傑早在2008年11月就發表過〈公民社會與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縣茶藝文化為例〉一文,並刊登於《研習論壇》95:45-56,換句話說,謝百傑宣稱他拿給許淑華參考的報告並未發表過,明顯是在說謊。
吳佩蓉表示,她隨手一查,就有3篇碩士論文的參考文獻列出謝百傑的文章。分別為:
- 2010年,林亦杰,地方文化產業治理機制評估研究:以貓空茶文化產業為例,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論文。
- 2012年,莊瑞麟,台灣農會茶葉產銷治理問題與網絡─以南投縣為例,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
- 2013年,林玟佑,地方文化產業發展與網絡治理策略─以苗栗舊山線鐵道為例,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論文。
吳佩蓉說,若進一步比對謝百傑的自行研究報告〈從政府治理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以南投市產業文化推廣為例〉,與另名公務員黃中元發表的〈公民社會與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縣茶業文化產業為例〉,2篇文章的雷同處非常多。且謝、黃2人的文章完稿時間都早於許淑華,因此,許淑華的論文抄襲前2篇文章的機率甚高。
吳佩蓉認為,黃中元、謝百傑與許淑華,恐怕涉及一魚多吃、共用一文。建議逢甲大學或有興趣詳細比對的人,不妨把這3人題目名稱相近的論文都拿出來對照,建立時序表。
針對質疑,許淑華向媒體稱,若自己的論文被校方判定違反學術倫理而遭撤銷學位「會坦然面對」,不過她也回嗆,若論文被判定合格,吳佩蓉是否應該出來道歉?吳佩蓉也回應,若抄襲如此嚴重的論文,逢甲大學的學倫會選擇視而不見,蒙羞的不會是她,而是許淑華的2位指導教授,與千千萬萬個辛苦熬夜寫完論文,在業界享有名譽地位的逢甲大學校友,和台灣的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