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武能表示,他的車子被警車包夾,根本動彈不得,且車門根本沒鎖,執勤員警大可直接要他開窗或開門,但員警卻直接用警棍敲破車窗,甚至對他開槍,讓他整個嚇傻。他認為自己沒有犯罪,更沒有理由逃跑,警方執勤過程太粗暴。
莊武能指出,員警根本沒有持搜索票、拘票,已經是違法執行勤務。為了辦恐嚇取財,硬是強扣他妨害公務,他全程沒有任何妨害公務的行徑,何來此一說?
莊武能強調,他絕對未涉犯恐嚇取財,他自基層做起,每月都會捐2,000元給慈善團體;當分局長時,會把獎金所有獎金給部署,自己一毛錢都沒有領。因此絕對不是一個貪財的人,這次事件是遭人設局,他會親自會跟檢察官、法官解釋。
不過對比莊初次受訪,當時他坦承與警方發生衝突是自己不對,更稱:「錯了就是錯了,講再多也沒用,只能有機會再說清楚,我很抱歉連累長官!」甚至他與另名恐嚇案被告高女是何種關係,莊也是三緘其口,僅說:「她是不錯的女孩子。」事實真相是否真如他所言,仍待檢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