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在民國85年可說是雲霄飛車期,隨便買隨便賺,幾乎是漲到極度瘋狂的地步,我卻忽略房市可能來到末升段,一旦崩盤,下來也快。」小彤以她在房市打滾30年的經驗,提醒民眾現階段購屋要勤於比價再下手。
1、買在末升段,來不及下車
小彤回憶,當年她開補習班賺得盆滿缽滿,手癢跟著大家在竹圍附近買預售屋,「捷運竹圍站、關渡站出站,好幾棟建案在蓋,還聽說名人也買這裡,我就跟著上車。」沒想到股市大跌、房市泡沫雪崩,「等了好多年終於完工,交屋時已經跌價3成,眼見房市掉入冰河期,我只好認賠、趕緊脫手。」小彤說。
而父親也在當時買下南部的預售屋,「總價1,000多萬元的四層樓透天產品,在那個年代根本是天價,銀行貸款1,000萬元,房貸利率10%高得驚人,我每月本息均攤10多萬元,真的是屋奴耶!」小彤說她狂接通告、到處演講,賺來的錢都拿去還房貸。
2、賠售賣不掉,成燙手山芋
小彤計算,自己繳的房貸本金和利息加總1,500萬元,但後來要出售時,台南房子賣700萬元還賣不掉,「因為房市反轉,台南不只是腰斬耶!它是『膝蓋斬』,房價只剩四分之一了。」小彤認為行情太差、脫手困難,只好留著自用,但如果當時拿這筆錢去買台北市的任何一個房子,獲利至少翻2倍。
而經過被房貸壓垮的慘痛經驗,小彤以後都用現金買房,「不貸款、不玩寬限期,不是因為我霸氣,而是我不要再揹房貸了,會瘋掉。」經歷過民國90年房市冰河期,小彤深知稍有不慎,資產也會變負債。
「台南這間房子,我繳貸款繳了1,500萬元,但開價700萬元卻賣不掉,那不就是負債?如果700萬元賣掉,以當初買進價格1,000多萬元來看,那我還賠了300多萬元,它還是負債。所以我不玩金錢遊戲,以後都用現金買房。」多年來,小彤都從家中保險箱搬出現鈔買房,房仲還為了她,準備點鈔機數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