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彩控訴婚後老公從來沒有正式工作過,多年來老公對她漠不關心,只有在想買昂貴的沉香或茶葉時,才會開口要她付錢,婚後家中生活開銷與女兒教育費都由她自己獨力承擔,靠她在美髮店工作賺錢養家,甚至連婆婆、小叔中風的醫藥費也是由她買單。
另外,小彩還指控老公在得知她第二胎懷女兒後,卻要求她吃偏方改變胎兒的性別,結果害她羊水栓塞住院急救,差點送命,雖然撿回一命卻幾乎癱瘓,只靠復健治療,讓她恢復可以走路,然而丈夫從未陪在身旁,讓她多年來承受極大的壓力、痛苦,最後患上焦慮症和失眠症,需要看身心科醫生,也因為不堪身心負擔,終於決定訴請離婚。
阿坤則辯稱過去曾在多家工廠工作過,但是岳母和小彩要求他在家中協助、料理,所以他才會留在家中幫忙照顧美髮店,也投資一些藝品買賣。他反而指出小彩沉迷宗教,對他嫌東嫌西,常將離婚掛在嘴邊威脅。另外,阿坤也表示自己同時也要扶養母親、弟弟,讓他身心俱疲,沒有適時關心妻子感受,但是他現在已經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願意改善自己的言行,修復夫妻和家庭關係。
不過,阿坤岳母則作證證實阿坤不時和朋友飲酒作樂,把經濟重擔放到小彩承擔,並且還要求小彩吃偏方「好讓胎兒轉性」,結果害她休克住院。
法官審酌阿坤證詞,認定他從事的藝品、茶葉生意,以及賣沉香賺取的1萬8千元,或在澎湖工作賺得的1萬元,都不足以抵消小彩長期承擔的家庭開銷;而且阿坤所稱的照顧中風母親和弟弟,其實都是妻子出錢請外籍移工和安置安養中心。雖然阿坤在妻子提出離婚後,有意改變自己,但小彩飽受折磨,堅決離婚,法官最後准予離婚。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