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 15:36 臺北時間

呂秋遠打離婚官司挨告詐欺 3關鍵不起訴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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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呂秋遠與委託人衍生律師費糾紛挨告詐欺,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呂不起訴。(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與委託人衍生律師費糾紛挨告詐欺,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將呂不起訴。(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知名律師呂秋遠受委託處理一名婦人打離婚與財產官司,呂認為對方只付15萬元,律師費少給一半,雙方鬧上法院。院方認為官司中的剩餘財產分配部分,呂不應收錢,婦人反控呂秋遠涉及詐欺、妨害名譽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今(7日)將呂不起訴。
檢方不起訴理由主要有三,首先、呂秋遠與婦人所簽訂委任契約記載委任費用30萬元(調解時協助處理剩餘財產分配協商,如對造不願意協商,則收取15萬元,如進入協商但不成立,仍收取30萬元)等文字。檢方因此認為雙方約定若有進入協商,縱協商不成立亦可請求30萬元,此部分如有契約解釋爭議,宜循民事途徑處理。
此外,呂秋遠對外回應挨告風波,是依其個人價值判斷發表上開發言,與「事」相關,並非單單針對「人」為貶抑性評價,非以損害告訴人之名譽為唯一目的,主觀上尚難認有加重誹謗犯意,而屬其個人價值判斷意見表達。
再者,全案涉及被告執行律師職務是否涉嫌詐欺,確與公共利益相關,而非僅單純涉及私德,應屬可受公評之事,尚難僅因告訴人主觀感到不快,即認呂秋遠有誹謗惡意。
更新時間|2023.12.07 15: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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