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43歲劉男去(2023)年4月間得知兒子與同樣就讀國中的4名少年有糾紛,於LINE社團「桃園努力奮鬥組」號召31歲柯姓、37歲陳姓、40歲鄭姓、38歲黃姓、19歲黃姓與因案在押中的33歲陳姓男子助陣,圍堵上述4名少年,劉男指示柯男強押A少年至公園圍毆,事後警方據報到場處理。
隔天劉男不以為然,以「B少年可代為處理糾紛」為由約出A少年談判,當場命A少年褪去衣物,逼迫對方裸體跳舞、做出拱橋動作,並命在場他人拿手機拍攝,劉男再將一系列影像傳送「桃園努力奮鬥組」群組內,相當惡劣。
怎料劉男還無法消去心中怒火,再邀3名少年見面談判,等到人到齊,劉男糾眾再毆打A姓和另名少年,並要脅索賠30萬元,否則將帶他們前往菜市場工作代清償。
一名少年被毆打後心生畏懼,委由父親向親友借貸30萬元後,至劉男住處付款。
案經警方通報後,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警局刑大,循線查獲劉男等7人並逮捕送辦;桃園地檢署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恐嚇取財等罪嫌將7人提起公訴,檢方審酌劉男等7人暴力毆打未成年人,並對未成年人強拍裸照、恐嚇財物,以強凌弱,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創,且犯後仍飾詞狡辯,均無悔意,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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