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舜文今日在臉書抒發對陳姓女社工遭獵巫一事的看法,她指出「社工往上有督導,再上還有組長或主任,再來是副總或其他長官,出事了卻讓第一線人員去上銬、面對媒體、承受刑事調查。社工當然有責任,我不否認,但究責有比例,現在輿論壓力卻似乎丟到基層員工身上。」
薛舜文表示,自己大學四年接受過社工訓練,但真實投入工作卻半年不到就決定離開,讓她萌生退意的原因,是發生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有位10歲女童下體嚴重撕裂進急診縫合,加害者是生父,生母有智能障礙,因此女童承擔起母親角色,照顧父母和弟妹,父親也供稱,錯認女兒的角色把她當妻疼愛。
事發後父親不斷痛哭表示懊悔,女童下半身仍在流血卻一直替父親求情,「但基於未成年,程序上還是強制執行庇護作業,而案發在新北、急診醫院也在新北,但戶籍在台北,光是分案在哪裡都耗費時間。」
二是她曾在路上遇到經手過的個案,「當時不是我的上班時間,對方也因為入獄而不再是我的管轄範圍」,薛舜文基於過往情誼同意順便送對方去某處,卻到目的地後才知道是送他去拿毒品,是車夫的角色。
這兩件事情讓薛舜文深刻體認到了社工的無力感,也讓她決定結束為期半年的職涯。她表示,社工能做的有限,道德衝突是日常,「就算不被這些弱勢個案的無奈無助,折損了熱情,也會被昨天那張被上銬的媒體照片傷了感情,不懂自己的付出有什麼意義?」喊話希望民眾理性關注這件事情,「社工有工作上的疏失可檢討,但絕非是悲劇發生後的主要問題」
有網友留言質疑她在帶風向,嗆她「難道社工沒有錯嗎?」、「社工不盡責害死孩子,有什麼好心疼的」她則強調,社工確實有過失責任,支持要究責,「但我要說的是手銬和責任比例原則,讓社工在鏡頭前上銬這件事,是違反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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