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5日,在卡拉OK上班的趙女(45歲)參加后里某廟會活動,被小她16歲的男友張鈞傑待人當眾強押上車,因2人情侶關係眾所皆知,在場信徒不以為意,沒想到趙女就此人間蒸發,直到11月7日,家屬報案請求警方協尋,眾人才意識到出事了。
小隊長蔡友銘說,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找到車主廖男,他表示張男隔天打電話,要他幫忙買一個最大號的垃圾桶與一包水泥,這時警方意識到,趙女可能凶多吉少,而追緝張男時,才發現到他案發後立刻透過小三通,跑路道中國。
蔡友銘說:「搜索張男老家時,他房間衣櫃下方重新油漆過,與髒亂環境顯得不搭,鑑識人員撬開地板,採取微量血跡,經DNA比對,確定是趙女的血,這讓刑事局兩岸課有強力理由,要求引渡張鈞傑。
就在案發後9個月,平日躲在山上的張鈞傑,下山看野台戲解悶時,被中國公安逮個正著,隨即被解送回台灣,但張嫌否認殺害趙女,堅稱兩人大吵一架,隔天醒來趙女已經離開,至於木地板底下為何有趙女血跡,他推稱不曉得。
若找不到屍體,根本無法起訴張男,警方甚至出動八八風災尋找埋在土石流下罹難者的「地雷達」,卻一無所獲,最後找了一個客家刑警,以母與說服他,希望他有點良心,別讓趙女曝屍荒野,他才開出條件說:「只要家屬不提民事求償,檢警幫我向法官求情不要判死刑,我就招供」。
後來,張男看到死者女兒捧著媽媽遺照,他心防瞬間崩潰,雙膝不由自主地下跪,向警方坦承真正的棄屍地點並不在台中,而是在苗栗的鯉魚潭水庫一帶;隔天專案小組在60公尺深的山谷,發現一只破碎的垃圾桶及一堆白骨。
此案在偵辦過程中,家屬與辦案人員都曾多次夢到趙女,說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只知道旁邊有峭壁、有樹林;曾有另一位小隊長破案心切,到宮廟扶乩問神,乩童畫出一個類似城牆的圖案,事後到了現場,發現棄屍邊坡擺著一整列水泥紐澤西護欄,遠遠望去,正像是乩童所畫圖中的城牆牆垛。
但法醫檢驗報告卻指出,趙女左邊顱骨殘留瘀血痕跡,右中腦有2百公克血塊,研判因鈍器重擊導致「顱內血壓增高後,合併嘔吐食物哽住氣管窒息,最後因為中樞神經休克與呼吸衰竭才死亡。」
張鈞傑為了脫罪,在法庭供稱,前聽說趙的朋友私下都譏笑他是「小狼狗」,才憤而將她押回老家談判,爭執中有推了趙女一把,導致她腦部撞到衣櫥,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殺人罪判處張男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