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燉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共7位大法官任期將在10月31日屆滿,新任大法官須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上任,然而新國會到目前為止未通過任何人事案,7位新任大法官也可能無法順利補滿。司法人士指出,據《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若7位大法官未獲立院同意出任,仍可由未屆滿的8位大法官審理,6位大法官參與評議,4位大法官同意即可宣判宣告違憲,不會受缺額影響。
執政黨打憲法官司的第一關,會面臨憲法法庭審查庭審查是否受理,審查庭由3位大法官組成,若不受理要3位審查庭大法官一致決,若無法一致決,就由憲法法庭決定是否受理;若審查庭一致決不受理時,有其他3位以上大法官認為應受理,提交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知情人士指出,憲法法庭不受理國會職權修法案的可能性應不高。
綠營內部研判,若國會職權修法的釋憲案在7位大法官卸任後才審理,因剩下的8位大法官,比較多是傳統公務員、檢調司法體系出身,若在大法官缺額的情況下審理,即便宣告違憲,還是會遭外界質疑,執政黨目前打算快馬加鞭,由學界、實務界組成憲法官司團隊應戰,儘快提出相關資料及各國案例,希望在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卸任前,打完這場官司。
執政黨針對立法院通過的擴權法案打憲法官司,最著名的案例是2004年3月19日時任總統陳水扁在競選連任時遭槍擊,國民黨與親民黨立法委員合作利用席次優勢,在當年8月24日通過《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設「真調會」,當時連任的陳水扁在1個月後公布實施,時任立法委員柯建銘等93人隨即聲請大法官解釋。
當年在真調會條例3讀通後3個月又22天,大法官認定國會有「行政調查權」沒有「司法調查權」,但《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讓真調會委員有偵查權、裁罰權、不受任何法律限制之權、調查所得可提再審等,全都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等原則而宣告違憲、法律無效,真調會形同「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