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接獲許多關於交通裁罰的諮詢案件,發現這些案件有幾個共同的特徵,沒有戶籍地導致收到罰單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除了罰款還被吊扣駕照,以及收到罰單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監理所申訴。他認為目前開車要更謹慎,遇到罰款之外,如果被吊扣駕照,會有半年或一年的時間無法開車,對日常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
不少民眾收到不合理的裁罰單時,第一個反應往往是向監理所申訴,卻忽略了裁罰單上明確記載的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時效。林智群律師提醒,申訴通常難以成功,反而可能延誤了真正有用的救濟途徑。等到想起要提起訴訟時,往往早已錯過法定期限。
林智群提醒,申訴和行政訴訟是兩個不同的程序,互不影響。他強調申訴並不會讓30天的行政訴訟提起期限停止計算。他表示申訴成功率不高,通常駁回處理,若對監理所裁罰有疑義,建議直接提告。他分享自身經驗,曾成功透過訴訟撤銷監理所的違法裁罰,「向它申冤,不如告它;其實交通裁罰要告贏很難,通常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才有可能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