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報導/自由的滋味 重度身障者為何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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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患者壽司卷除準備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外,亦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衛福部改善長照審核機制。
SMA患者壽司卷除準備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外,亦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衛福部改善長照審核機制。
2023年,出現一件身障者告贏政府的案例。
重度身障者玉姐因個人助理時數不足,向新北市社會局申請提高遭到否決,一狀告到高等行政法院,最終獲得勝訴。這件案子,凸顯身障者的人權,以及相關權益長年未受保障。
繼玉姐之後,又有3位重度身障者為了自由與尊嚴,狀告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64歲的劉哲彰和31歲的壽司卷,只有頭、手能動,2人都是無家人照顧、獨居的重度身障者;44歲的孫嘉梁,亦是重度身障者,他嘗試自立生活已十多年,他曾經失敗,現在仍努力達到生活完全獨立、不仰賴家人。
本次,我們走入3位重度身障者的家中,了解他們的生活面貌,以及狀告政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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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哲彰希望行政訴訟能證明制度的錯誤,期盼政府落實聯合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劉哲彰在北投租屋時,常到公園與人閒聊、看花,這讓他感到自由,有融入當地的感覺。
2024年1月,劉哲彰感染COVID-19住進醫院,病危的他簽下預立醫療遺囑,要求不急救,也請律師正式送件提告台北市社會局。

僅頭手能動 連如廁都需要花錢

「居家服務員的使用並不靈活。」「我上廁所需要花錢。」「我的目的不是要把我的個人助理時數從60小時提高到180小時,我想透過高等(行政)法院證明,台北市社會局否決我的申請,這件事情是不對的。」劉哲彰說。
他是繼玉姐案之後,3件因申請提高個人助理時數而提起行政訴訟的身障者之一。65歲的重度身障者玉姐,只有頭、手能動,獨居的她一天只吃一餐,晚上若是倒地或大小便失禁,必須等白天的居服員上門,因此玉姐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新北市社會局將她的個人助理時數從最高上限的每月60小時,提高到每天24小時。2023年3月,法院判玉姐勝訴,目前她的個人助理時數提高到每月2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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