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員警指出,這5天4夜,陳宏平分別指派3名員警、巡佐當專屬司機,包括車站、景點觀光、分局長宿舍往返,都是搭乘偵防車,陳家人此次旅遊足跡遠到80公里外的長濱、成功,盡覽東台灣壯麗海岸線,辛苦的員警司機則是在一旁待命,等候差遣。
此外,陳宏平還使喚下屬開偵防車載一家人,到風景秀麗的初鹿派出所參加烤肉大會、賞月,歡度中秋佳節。B員警透露,中秋隔天,陳又搭乘偵防車送妻兒到台東車站,當時陳從副駕駛座下車,妻兒也態度從容地走出後座,員警司機則迅速跑到車後、打開後車廂,幫陳的妻兒搬行李,最後陳的妻兒背起各自的背包,轉頭離開,完全無視揮手道別的員警。

另一名C員警告訴本刊,陳宏平常有飲宴飯局,對象多半是警界、地方仕紳或義警民防,這些飯局可以說是為了分局的公關,但用偵防車載送家人實在是太誇張!他痛批陳把濫權當日常,同仁連UBER司機還不如,雖然陳在妻兒來訪時是排休假,但那些被指派當司機的員警卻都有正常勤務,甚至還申報超勤加班費,可能因此變成公器私用、詐領加班費的共犯,非常無辜。
本刊調查,陳宏平「公」車私用案,曾被人檢舉到警政署,警政署後來交由台東縣警局政風室調查,過程中,所有曾擔任司機的員警都被約談,但他們因為怕被連累、移送法辦,全部口徑一致否認、推稱不知情,但縣警局最後還是根據檢舉者拍攝的影片及相關資訊,將陳記2支申誡,至於陪同搭熱氣球的組長則被記了1支申誡。

C員警痛批,這種不痛不癢的懲處,跟吃案沒兩樣,台東縣警察局根本是官官相護,最近還聽說局長保薦陳宏平,讓他有機會升縣警局主祕或督察長,消息一出,基層員警炸鍋,大家都忿忿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