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台中縣沙鹿鎮75歲李婦突然失去蹤影,家屬起初也不以為意,以為李婦只是外出散步訪友,但直至天黑都沒回來,家人才驚覺有異,向警方通報失蹤。警方初步詢問家屬及平時與李婦有往來的親友後,認為李婦頭腦清楚並無失智症狀,應不至於在外迷路,且李婦平日作息規律,也未曾在無人邀約出門的情況下晚歸,研判可能發生事故或遭逢不測,便朝刑案方向調查。

交友複雜 惹婆不滿
警方會如此篤定,是因與李婦同住的28歲媳婦陳秀宜,在警方查訪時,先是告訴員警婆婆上午有提到要獨自外出,之後就沒再回家,但當警方追問李婦外出方向與時間,陳女卻無法提供明確答案,甚至說法反覆、前後不一,後來索性推說不記得,讓警方對她起了疑心,認為她有所隱瞞。

其他家屬也向警方表示,李婦與陳女的婆媳關係並不融洽,由於陳女交往複雜,時常會帶朋友回家飲酒作樂,引起李婦不滿,有時會叨唸勸阻,婆媳更因此數度爆發口角。
此外,陳女曾因積欠賭債向婆婆借錢發生爭執,甚至還被婆婆懷疑擅自動用家中存摺,導致雙方嫌隙漸生,直到案發前2、3個月陳女宣布懷孕,2人之間的氣氛才稍微和緩。
但有家屬指稱,案發前一晚,李婦與女兒在電話中閒話家常,陳女認為2人在背後議論她,而對婆婆動怒,婆媳爆發激烈口角,沒想到隔天婆婆就人間蒸發。家屬的種種證詞也讓警方更加認定,李婦失蹤應與陳女脫不了關係。
供詞反覆 引警懷疑

警方二度到李婦住家調查,在屋內牆面及地面探測出血跡反應,研判李婦在家遭到不測,旋即將陳女帶回偵訊。陳女一開始堅稱與婆婆失蹤無關,直到警方提出現場跡證,她才改口說婆婆是遭2名男子帶走,自己因為受到驚嚇而不敢告訴別人。
警方進一步要求她說出男子的外貌及身分,陳女答不出來,只說2名男子姓曹跟陳,其餘不清楚;而在接下來的數次偵訊中,她的供詞又不斷翻來覆去,一下說婆婆是在外遇害,與她無關,一下又說是男子持刀要傷她,婆婆為了保護她才遭殺害,最後更稱是男子為金錢與婆婆發生衝突,婆婆慘遭殺害,她還被逼幫忙搬運婆婆遺體棄屍。由於陳女的供詞互相矛盾,辦案人員逐漸確信涉案者應該只有她1人。

警方除了持續追問陳女,想要突破其心防外,也找來陳女丈夫等親友協助勸說,陳女才鬆口,承認當天早上與婆婆因言語爭執發生肢體衝突,在情緒激動之下,持刀揮舞了4、5下,但只是想嚇阻婆婆,並沒有殺人意圖。
陳女最後也供出將婆婆屍體棄置在台中清水山區,但無法清楚指出確切位置,警方只好動員大批警力,還出動直升機,在山區展開大規模搜索,終於在案發第6天,李婦頭七前夕,在一處山溝附近發現遺體。雖然屍體遭棄置多日、明顯腐化,但仍可明顯辨識出身上有多處刀傷。

砍15刀 棄屍山區
經法醫解剖,發現李婦身上共有15處刀傷,皆集中在頭部、後頸與四肢,絕非陳女所說「揮舞4、5下」所能造成的傷勢,致命一刀在右後頸,造成李婦第3、4節頸椎斷裂,頭顱幾乎被整個砍斷,只剩一層皮與頸部相連,足見陳女行凶時下手力道之猛烈,手段凶殘,甚至陳女第一時間就有計畫性棄屍湮滅罪證。

檢警根據相關跡證還原案發經過,研判當天上午李婦與陳女因前一晚的電話事件發生爭執,陳女先將婆婆從2樓推落1樓,趁著婆婆想逃出門外求救時,持菜刀從後方追上,並揮刀砍向婆婆;身形瘦小的婆婆雖頻頻抵抗,最後體力不支跌趴在沙發上,陳女此時順勢朝其後頸砍下致命一刀,讓婆婆當場沒了氣息。
陳女冷靜下來後,並未選擇報警自首,而是開始以抹布擦拭噴濺的血跡,再將婆婆遺體裝入肥料袋拖出住處,趁大雨滂沱時騎機車載往山區棄屍,途中遇到鄰居詢問時,還謊稱袋子滲出的血跡是在家殺雞的血水。

陳女自知難逃法網,最終坦承殺害婆婆,至於行凶動機則是因為嫁入夫家之後,常因細故與婆婆發生爭吵,且在金錢方面,婆婆一直都對小叔比較好,願意花2百多萬元替小叔償還卡債、買車,但她要借個3、40萬元還債,婆婆卻不肯,加上案發前一晚又聽到婆婆在電話中跟大姑數落自己,氣憤難平才下手行凶。
假孕搏寵 老公也騙
更離譜的是,由於陳女之前曾向家人宣稱懷孕,在她被羈押後,看守所依規定安排醫生檢查,豈料檢查顯示根本沒懷孕,連丈夫都被蒙在鼓裡。

承辦人員認為,陳女之所以謊稱懷孕,應該是想利用「母憑子貴」的方式,在婆婆面前提升自己的家庭地位,看會不會因此得到較多的經濟支援。
偵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陳女在應訊過程中毫無愧疚,情緒異常冷靜,當檢察官問她有什麼想表達的,她只冷冷說了一句:「我想與先生離婚。」
最終陳女被法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只能用下半生來贖清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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