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六就慘遭性侵
台中一名高中少女長期活在繼父的淫威下,被迫進行口交甚至穿上各種羞恥的情趣用品,從小六就飽受折磨,升上高2後更被威脅「快點幫我用,敢講就打妳!」嚇得她只能乖乖就範。她曾無奈地對同學吐露因為怕被打,最後只能放棄抵抗。
求助無門媽媽不信
在求助無門、媽媽又不相信的情況下,她決定在最後1次受辱時保留保險套,當作戳破繼父謊言的終極武器。為了順利脫離地獄,少女在案發前跟好友發訊息,預告「今晚要犧牲最後1次」,打算透過發生性關係來留下帶有精子的保險套作為關鍵鐵證。甚至跟親生父親聯繫,約好隔天在學校碰面,希望隔天能被接走,並說「爸爸我有證據可以讓我保證回去,你明天可以來學校載我嗎?先不能跟你講什麼事,我怕你氣炸了,明天約好了。」
繼父辯稱少女自願
面對指控,這位繼父坦承有與繼女口交,但辯稱是女方自願,還推託說家裡空間開放,妻子隨時可以查看自己動態。另外,他在庭上依然毫無悔意,撇清責任說那是「利用權勢」而非「強制」,還狡辯少女供詞反覆。他甚至反過來嗆聲,認為如果是被逼的,少女大可直接拿對話紀錄報警,為何不直接報案而是選擇刪除對話。試圖將這段畸形的關係塑造成合意互動,極力否認曾逼迫女孩穿情趣服裝或施暴,讓整起案件陷入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法官為何判定性侵不成立?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繼父逼迫口交的惡行證據確鑿,重判4年6月徒刑,但針對性交部分,因少女事前跟同學透露「要再犧牲1次」來換取證據,似乎非常確定會跟繼父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難以排除女孩是為了報案而自願配合,無法確認是否違反意願,因此這部分判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