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07:10 臺北時間

「新法像一把懸在脖子上的刀」 數千境外NGO紛紛停擺或撤離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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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是中國實施《境外組織管理法》以來第一個被羈押的NGO工作者。圖為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翻攝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是中國實施《境外組織管理法》以來第一個被羈押的NGO工作者。圖為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翻攝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
全球一些最知名的公益團體今年可能會被迫從中國撤離,因為中國從今年元旦起,針對所有境外非政府組織(NGOs)祭出一項新法律,所有境外NGO都必須向公安部申報註冊,否則不得在大陸內部活動。但新規定繁冗又嚴苛,以至於截至目前為止,完成註冊的僅1%,也就是說,大約有超過6000個目前正在中國活動的NGOs都屬於非法。
日前在大陸「被失蹤」的台灣人權志工李明哲,正是《境外組織管理法》實施以來,第一個遭到羈押的境外NGO工作者,他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突顯目前在大陸境內從事NGO工作,可說是危機重重。

習近平打壓 「外國勢力」

《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簡稱《境外組織管理法》)今年元旦開始生效,這項打壓境外NGOs的新法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年對抗「外國勢力」的又一表現,給予政府更嚴密監控所有境外NGOs的權力。
根據這項新法律,所有境外NGOs必須自行找到一個政府部門擔任他們的業務主管、向公安部申請註冊、並提交年度經費報告等等。警察從此也擁有更大的權利,可以盤問非政府組織的工作者、檢查他們的辦公室、調閱檔案,若認定NGO違法,他們甚至有權可以關閉辦公室、凍結資產,並遣送志工出境。
《境外組織管理法》實施的時機正逢「這個政府仇外態度日益升高,對於共產黨政府無法直接控管的公民社會的角色,也越來越疑神疑鬼,」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說。
根據一項官方統計,去年在中國大陸共有7000個境外NGOs,先前並無統一的法律規範這些團體,多數都處於灰色地帶,有的未註冊,有的則以工商註冊的方式成為企業。僅大約三、四十個組織先前已向民政部登記,或者向商務部註冊。

新法實施過程紊亂

新法要求所有境外組織都必須找到一個政府單位作為他們的「業務主管」,並向所在地公安部門註冊,然而整個實施過程卻紊亂、毫無章法,例如,確切的規定直到2016年11月底才公布;境外非政府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名錄更是直到12月20日才公布。
比爾蓋茲的基金會是少數已經完成註冊的中國境外機構。圖為比爾蓋茲2009年在北京與中國衛生部官員簽訂防治結核病合作備忘錄。(東方IC)
截至本月,僅82個境外NGOs按照最新要求完成登記,其中超過三分之一是國際商會或貿易機構。其他也包括一些名號響叮噹的全球性慈善機構,像是比爾蓋茲與瑪琳達基金會(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李嘉誠基金會,還有一些鼎鼎大名的國際組織,例如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與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等等。
問題在於,許多試圖註冊的機構遇到很多困難,尤其是那些涉及敏感政治領域的組織。不難理解,至今沒有一個提倡人權、工人權利或法治的團體已成功完成登記。Quartz報導,這些是北京政府最可能著眼的目標。
而且,就算完成註冊,部分NGOs也無法確定,政府的業務主管(監督者)會多嚴峻,又是否能如同以往繼續推動業務。

危及中國本土NGO

有些基金會和機構在等待註冊的同時,暫停了在中國的所有計畫,並停止挹注資金或撥發新款項給中國的合作夥伴。對於那些無法從中國內地得到資源的中國NGO來說,這可能意味著命脈就此被斬斷。
一個美國的環保NGO表示,過去五個月來,除了申請註冊之外,他們已凍結所有在中國的作業。該組織的中國計畫主任說,「我們選擇停止所有活動,以避免讓我們自己和夥伴面對風險...這條法律並沒有任何轉圜空間。」她不願意具名,因為他們仍在試圖註冊。
「如果有人想鎖定你為目標,很容易便可以如願,因為法律的規定清清楚楚,你必須申請註冊。」
部分NGOs因為不確定未來會如何演變,已先決定暫時撤離中國。有幾個組織從北京轉戰香港,包括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他們旗下的「全球法治項目」(Rule of Law Initiative)自2004年以來協助訓練中國大陸的律師,捍衛公民權和法治。
中國人權律師王宇(右),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的國際人權獎。遭到中國秘密關押一年多後,她去年7月獲釋。左為夫婿包龍軍。(翻攝Human Rights Watch)
「有鑑於中國的政治環境收緊,加強對境外NGO的監督,加上關於新的境外組織管理法會如何落實仍不明朗,也缺乏相關資訊,美國律師協會決定暫停我們的北京辦事處,直到我們能按照新法註冊為止,」總部設於華盛頓的「全球法治項目」主任Elizabeth Andersen說。
研究中國NGO的香港中文大學教授Anthony Spires表示,目前要具體說出新法對大陸公民社會的衝擊為何,還言之過早,但一個可能的後果是,中國和境外NGO的聯繫將減少。
Spire認為,「這條法律禁止介入任何政治活動,但並未清楚定義政治活動,因此很難確切理解他們的用意。對某些團體來說,當然他們會採取最保守的解讀,認為所有事情都和政治有關,因此他們會決定撤離。」
專家說,多數境外NGOs,尤其是那些規模較大的,會試圖申請註冊,但也有人決定不顧風險,遊走法律邊緣。密切追蹤大陸NGOs發展的資深NGO工作者Shawn Shieh 說,這種策略較危險,但有些小型NGO可能甘願冒此風險。
「對我們來說,這條法律就像是一把懸在我們脖子上的刀,我們會繼續做我們的事,直到他們把我們趕出去,如果他們想把我們的機構給關掉,我們也無計可施。」一個在廣東促進勞工權益的香港NGO計畫協調人說。
參考來源:南華早報、Quartz
更新時間|2023.09.12 17:1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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