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電總局上週五(16日)發出一則公文,內容中清楚提到「擅自截取拼接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和網路原創視聽節目的片,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斷章取義、惡搞等方式吸引眼球,產生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並列舉四大項下令要求改革。
此項禁令一出,形同禁止谷阿莫繼續在微博、優酷、土豆網等網路平台分享自行剪取拼接影視作品,這下恐怕只能跟中國市場說掰掰。
被片商提告的谷阿莫,昨(22日)再次前往北檢出庭,離開前大方表示自己很期待判決結果,並且強調二次創作的影片都是合理使用,未違反著作權,他也希望能透過此事件,讓法律界定明確限制,使創作者能有所依據,不再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