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醒華表示,互聯網、數位化的時代,跨平台合製節目與日俱增,跨國合拍與預先販售已是世界趨勢,但台灣仍有許多法規限制。例如演員比例,以及合資就不能申請補助款等,都需要政府協助修改,才能跟得上時代,業者才有更多的籌碼與議價空間。
他以靖天剛與日本電視台合作完成的節目為例,此案起初是台日合資,但因為靖天堅持全部國語發音,日方不同意。最後日方協議讓步,卻改以交通、人力和設備資源等技術合作,取代現金投資。
陸醒華說,時下台灣的製作環境不好,政府對於合拍法規應該要隨時代改變,放寬補助條件。以此案來看,表面上是台日合資,但靖天不但沒有取得日方資金,也拿不到國內補助,「台灣要發展自製內容,政府應該要大力鼓勵合拍,放寬補助條件,讓合拍變成常態。」
他也分享過去的合拍經驗:「我們曾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等國家合作,由於民情不同,有時花大錢做出來的跨國節目,台灣觀眾不一定會喜歡。」
另外,前陣子大陸國台辦公布惠台31項措施,包括放寬兩岸合拍影視作品的主創人員和投資比例等。陸醒華認為,此措施提供的是龐大的「就業市場」,而非「事業市場」,「真正很努力的人,有機會就過去了,如此卻會造成更多人才流失,對本地影視產業不是好事,政府要拿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