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住宿、設備,到比賽各種費用,蕭博仁可說無處不動手腳。」熟知體育界內情的阿國(化名)指控,在外比賽時,蕭教練總是告訴學生要「共體時艱」,住宿以不花錢為原則,這些單純的隊員相信總教頭是為他們好,也就心甘情願地「相忍為隊」,在比賽前自動將睡袋快遞到借宿地點的倉庫或國小的廢棄校舍,原本的住宿預算卻流向不明。
本刊調查,2015年4月,蕭博仁帶球員到雲林西螺參加亞洲青少年羽球錦標賽國手選拔,晚上借住學生家長的倉庫,因為住宿環境簡陋破舊,每個孩子都被跳蚤咬得亂七八糟,隔天比賽還要忍受身上的腫痛劇癢,得靠意志力才能完賽。返回台北後,蕭博仁卻拿出根本沒去住的汽車旅館發票向校方報帳,光住宿費就申請了32,400元。
更誇張的是,大同高中羽球隊成績優異,有企業球團長期支援學生出賽經費,本意是希望藉此減輕家長的負擔,讓孩子能無後顧之憂的專心練習,蕭博仁卻多次拿四處收集的發票向校方報假帳,藉學生名義經營無本生意,每次比賽都能浮報2萬到5萬元的經費。
「去年和前年,我知道的就有7筆,我不知道的還有多少?」阿國提到,包括2016年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國羽球排名賽的誤餐、住宿和報名費,還有2017年第一次全國羽球排名賽的誤餐費、世界青少年國手選拔住宿費、亞洲青少年羽球錦標賽國手選拔膳食費,7筆款項共17萬2110元,全由贊助企業足額支付,蕭博仁事後卻開立假單據另向學校請款。
此外,蕭博仁還曾以學生名義報假帳。曾有選手被蕭教練叫去,總教頭一句:「拿回去給你爸報稅。」學生就莫名其妙多了一張35,000元的扣繳憑單,扣繳單位是台中運動用品商,所得人則是未成年李姓學生,但該生根本沒有拿到這筆贊助廠商的收入,一頭霧水地將扣繳憑單拿回家,李父也只能乖乖付錢。
對此,蕭博仁解釋,雲林比賽確實沒去住汽車旅館,但當時已經付了旅館錢,為節省選手的休息時間才沒去睡。至於扣繳憑單,扣繳憑單則是學生出國比賽,曾接受廠商贊助,才有那一張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