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彰化縣政府為了舉辦「溪洲花卉博覽會」,在當時的「溪洲鄉國家花卉園區景觀苗木生產專區」(現為溪洲公園)進行整地工程,怪手在專區南側一處土堆挖到40公分深時,赫然發現一顆骷髏頭,工人立刻報警,警方怕破壞證據,改以人工挖掘,最後挖出一具完整的人體骨骸。
手腳遭綑綁 腐爛剩白骨
死者的毛髮、內臟、筋肉都已腐爛,只剩白骨,下半身留有未完全腐爛的長褲、內褲,令員警震驚的是,骷髏的手骨及長褲下方都有鐵絲纏繞,臉部也有膠帶黏貼,研判死者生前手腳遭綑綁,認定這是起命案,研判死者可能是遭凌虐致死後被埋屍。
警方在死者長褲口袋裡找到幾枚硬幣,其中夾著一小片未腐爛殆盡的紙鈔碎片,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把碎片還原,發現是2002年就停止流通的百元鈔票,這讓警方確認死亡時間超過6年。接著,鑑識人員從白骨中尋找跡證,企圖藉此判斷死者的性別、年齡與特徵,但這時卻搞了個大烏龍!
當時擔任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偵查隊長的余俊燦(現任台中市警局大雅分局偵查隊長)說:「死者穿著知名男性品牌『紅螞蟻』內褲,加上死者骨盆較小,肩骨、腿骨較粗壯,『土公仔』(殯葬業者)也認為應該是男性,沒想到牙齒檢體送到高檢署法醫研究所,竟然驗出是女性。我們心裡雖然疑惑,但還是尊重專業,朝女性失蹤人口過濾、調查,卻一無所獲。」
就這樣拖了1年,警方越來越懷疑法醫的鑑識結果,於是取了一塊死者的腿骨,送到刑事警察局重驗,結果大逆轉,死者是男性!原來,當時法醫的鑑定器皿被汙染,疑似沾染到前一名女性死者的DNA檢體,才會弄錯性別,讓專案小組浪費了一年的時間。
為了護膚女 怒砸角頭車
確定是男性之後,專案小組過濾2002年以前的失蹤人口,但無一符合相關要件,這時,有個刑警提及,幾年前有位吳老先生到處檢舉,說他兒子12年前被人擄走,警方受理後都沒下文,他認為警方失職,檢舉函也送到北斗分局。余俊燦心想:「不會這麼巧吧!」他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請同仁找到吳老先生,並採集他的DNA樣本,送刑事警察局比對。
果然,死者就是吳老先生的兒子吳東明,失蹤時是26歲。吳老先生說,當年兒子有位陳姓女友,二人一度論及婚嫁,但兒子不喜歡陳女在護膚店上班,經常吵架,後來好像陳女變心,雙方鬧得不可開交。1997年8月18日晚上,兒子在家門口被強押上車後音訊全無。
余俊燦說,案發時,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斗南派出所有受理,但當年監視器不像現在這麼密集,追查了一陣子之後,也就不了了之。
查出死者與陳女的情海風波之後,警方很快找到當事人,但她早已離開護膚店,嫁作人婦,警方將傳票寄到她娘家,在不讓婆家知情的狀況下,傳訊她3次。
陳女一開始堅稱不曉得吳東明已死,但她眼神閃爍,不時心虛低頭,迴避與偵訊人員對上視線。余俊燦認為「她一定知道什麼,只是警方暫時沒有攻破她心防的證據。」
警方因此派員加緊查訪當初跟護膚店有關的證人,發現雲林斗南角頭陳祝賢涉嫌重大,因為當初陳男也在追求陳女,而死者吳東明厭惡女友在護膚店上班生張熟魏,曾氣得糾眾砸店,讓陳女很生氣。
陳祝賢向陳女表示可幫忙「教訓」吳東明,已經變心的陳女因此倒向陳祝賢懷裡,而吳東明也約略知道陳祝賢在「勾勾纏」,於是先下手為強砸了陳男的轎車,二人的怨仇因而結得更深。
測謊成破口 女友吐真相
警方查得陳祝賢在案發後出境跑到中國十幾天,很明顯在避風頭,但偵訊時他行使緘默權,警方傳訊當時可能與他一起犯案的酒店圍事小弟,小弟們也都一副「老子不開口,神仙難下手」的態度,不僅拒絕回答,也拒絕測謊。
而為了自清的陳女,後來願意接受測謊。余俊燦說,負責測謊的刑事局警官黃孟隆非常厲害,他編寫的問題,讓陳女無所遁形。例如,黃詢問陳女,何時知道吳東明死亡?雖然陳女堅稱是因警方告知才知吳已死亡多年,但黃從2001年開始逐年詢問,當問到:「是否在1997年就知道吳東明已死?」陳女的生理反應明顯不同。
此外,警方也詢問陳女「是誰告訴你吳東明遭殺害?」「正確答案」應該是員警,這才跟她的謊言兜得攏,但黃孟隆從外圍的人名逐一詢問,陳女都沒反應,但一提到「陳祝賢」時,她的心跳、血壓都上升了!最後當警方拿著測謊報告戳破其謊言時,陳女終於崩潰,哭著說出一切。
變裝去擄人 倒栽蔥活埋
陳女坦承,因為吳東明一直阻擾她上班,但她需要錢,加上陳祝賢的柔情攻勢,讓她起了琵琶別抱的心思,因此同意讓新歡「教訓」一下舊愛。當天,因陳男怕被監視器拍到,留下證據,她還陪陳男去買變裝用的假髮、墨鏡、花襯衫,但陳女強調,事前她並不知道陳男會殺害吳男。
陳祝賢跑到中國避風頭前,才告訴陳女,他帶了2個她不認識的小弟,將吳東明擄走,以鐵絲綑綁手腳,用膠帶貼住眼睛、嘴巴,然後挖了個坑,以頭下腳上「倒栽蔥」的方式,將人活埋。
陳男還恐嚇陳女,不得透漏風聲,否則殺死她全家,陳女嚇死了,於是與陳男漸行漸遠,最後也離開護膚店,嫁人過著平凡的生活。
余俊燦說:「陳祝賢雖然始終否認犯案,但也活得很不安穩,警方發現他的住處為了風水,搞得像墓碑土堆,可見其內心惶惶不安。」此案沒有主嫌自白,更因白骨不見天日超過十年,很多證據都流失了,只靠微物跡證的鑑識,加上測謊破案,堪稱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