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姐回想,譚生前曾提過自己找朱女變更遺囑內容,朱也答應,卻一直沒下文,先生數度致電朱確認進度,不料朱卻避不見面。馬小姐說:「我後來才知道朱這些年用捐款的名義,陸續從我先生的戶頭裡領了不少錢,還找人頭填了一份『親屬關係表』,謊稱榮服處會監督。」
為了追查丈夫的存款流向,馬小姐要求榮服處展開調查,卻發現文件被人動了手腳。她說:「榮服處曾發給我先生一份公文,上面清楚記載遺囑有『親屬關係表』等相關附件,但榮服處事後提供給我的遺囑,卻沒有親屬關係表,也沒有我先生的捐款明細,我強烈懷疑這些資料都被有心人抽走、銷毀。」
對此,馬小姐詢問榮服處人員,起初對方強調:「本來就沒親屬關係表。」直到馬拿出公文,對方才改口,說因為譚男與馬結婚、已非單身,才會將親屬關係表抽走,說法反反覆覆。馬質疑,應該是朱女沒料到譚婚後會要求她變更遺囑,所以才利用職務之便,趁機把親屬關係表及譚寫下的捐款金額銷毀,馬小姐還強調,她事後追問榮服處,發現榮基會根本沒有收到捐款。
不只遺囑文件交代不清,就連2011年前,朱女為何能代管譚男的存摺、印章等疑點,榮服處也僅以「朱女否認、榮服處無司法調查權」帶過,讓馬小姐無法接受。
更讓馬小姐質疑的是,朱女一開始否認替譚男領錢,後來改口說是里長要她代領,卻提不出任何委託書,之後又說2016年曾替譚代領20萬元,且有留下譚親簽的收據可當證明。但馬要求榮服處出示收據,卻遭承辦人員拒絕嗆聲:「朱小姐就是不想讓妳看!」
榮服處及朱女避重就輕,讓馬小姐忍無可忍,轉向廉政署檢舉,卻得到「查無貪瀆具體事證」的結案報告,但讓她不解的是,自己明明是檢舉人,朱女卻提早她五個月拿到報告,最後馬致電廉政官詢問,才被告知:「因擔心犯罪嫌疑人心理壓力過大,基於保障人權,所以先寄給對方。」
到處碰壁的馬小姐為了討回公道,2018年底正式控告朱女詐欺、侵占,她透露,朱在偵查庭改口,承認2016年幫譚男代領四次、共60萬元,但提出的四筆收據,只有一筆與提款紀錄吻合,其他三筆通通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