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墊金額累積到一定數目後,王郁文再依日期、金額及品項紀錄代墊細目,將帳目交給小兔,按理來講,高辦應如實給付代墊金額,最後卻用加班費與王郁文的代墊款相抵,小兔也緊咬高虹安全都知情。
除了加班費抵債之外,檢調從小兔的手機也發現,她與王郁文的一段LINE對話涉及薪資回繳,原來是小兔以作帳需求為由,要求王將3月突然加薪的2500元及9月薪水全都回繳給高辦,王郁文以為高虹安當時是菜鳥立委,辦公室很窮沒錢用,只好回覆:「OK、OK。」
不過,依照《立法院組織法》,立院每年編列預算給每位立委,包括「助理費」及「辦公事務費」,依規定,立委每月可請領項目金額,包括電話費1.2萬元、文具郵票費1.5萬元、油料費每人每月600公升,服務處租金補助2萬元、辦公事務費約1萬5000元,總額約8萬元,款項由立院總務處直接匯至立委本人或指定帳戶,不須實報實銷。
離譜的是,知情人士說,檢調發現高虹安辦公室的事務費幾乎只進不出,也就是高虹安按月請領立法院的事務費形同存起來,卻用助理上繳的公積金維持辦公室營運,讓專案小組認定高虹安涉詐罪證更為明確,至於她壓榨助理,違反《勞基法》規範勞雇約定薪資不能短少,高虹安卻稱是助理自願捐薪,明顯與常理不符,恐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