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3家地區性銀行連續倒閉,加上歐洲金融巨擘瑞士信貸也爆雷,重擊全球股市,讓國內金融業者個個繃緊神經,緊盯國際經濟金融局勢變化。不過,早在去年底,國內投信業早已經歷風暴洗禮,業者風聲鶴唳、叫苦連天。
本刊之前接獲爆料,為整治國內基金經理人涉及人頭炒股弊案,金管會去年底動作頻頻,先後對國泰、復華、富邦以及保德信等4家投信公司進行專案金檢。「金管會的人一進到辦公室,就要求所有人把帳戶、密碼和電子郵件信箱通通交出來,態度非常凶悍。」一名經歷金檢過程的基金經理人心有餘悸地對本刊說:「從沒見過金檢這樣搞,簡直把大家都當成賊一樣在查。」
就在金檢結束後,投信業近期盛傳,金管會目前查出8位經理人涉及在外開設人頭帳戶,先行買進特定股票,再用投信公司向大眾募集的基金拉抬相關股票,待炒高股價後,就從人頭帳戶趁機出脫股票,謀取不法利益。
根據了解,其中一名投信經理人,藉人頭帳戶炒股獲取的鉅額利益,連同事都不敢置信,「聽到這個數字時,下巴都快掉下來了。」該涉案經理人身邊的同事說:「這應該是有史以來,最敢私下賺錢的經理人了。」
另一位涉案經理人則是在公司附近買房,利用原本應該操作共同基金、為投資大眾管理資產的上班時間,以拜訪上市公司為由請假外出,結果是走幾步路到自己買的房子用人頭炒股牟利。
為遏制人頭炒股歪風,金管會除鐵腕實施金檢外,更已經函請涉案的投信公司和基金經理人提供資料說明。「投信經理人透過基金拉抬自己股票的行為,可能侵害投資大眾的權益,因此除金管會金檢外,接下來檢調單位也將追究涉案經理人的法律責任。」業內人士分析。
究竟這些涉及炒股的經理人會面對哪些罪責?「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5之1條規定,投信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委託投資資產利益,而違背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或其他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因犯罪獲取財物或財產利益達1億元以上,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師黃國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