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從同年1月3日起,到1月19日屍體被發現那天,蔣仁曦的帳戶每天都被領出10萬元,100多萬元存款被提領一空,領款地點遍布雙北、桃園等地,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領款人刻意壓低帽沿或戴安全帽,根本無法辨識身分。此外,蔣因案坐牢,還獲得軍情局820萬元補償金,錢在哪裡?他是因為錢才喪命嗎?又是誰下的毒手?都是警方積極追查的重點。
蔣仁曦的手機通聯紀錄顯示,他返台後交友單純,平時只有家人或記者打電話給他,不過,同年1月2日晚間,他接到1通洪姓男子打來的電話,通話時間很短,之後蔣就沒有再與外界聯繫,警方認為洪涉嫌重大,聲請監聽票,開始監聽洪的電話。
過程中,警方聽到洪男與1名余姓男子通話,提到「保單」「漁船」,2人還討論電腦後續怎麼處置,更奇怪的是,還有1名許姓女子傳簡訊給洪,回報保單無法處理。為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先找上許女,確認她是保險業務員,手中有1張蔣仁曦的600萬元保單,許告訴警方,洪拿保單請她協助變現。原來蔣拿到補償金後,買了年金保險,蔣死了,保單卻落在洪手中,原因不言可喻。
警方掌握證據,隨即逮捕洪男、余男,但2人都矢口否認殺人,還辯稱前一陣子才跟蔣仁曦吃飯,等到警方出示保單,2人才轉為沉默,最後余知道無法自圓其說,坦承他與洪、蔣曾一起在莆田監獄坐牢,回台後,洪在電視上看到蔣自稱拿到補償金,因為覬覦鉅款,所以找上他一同執行強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