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最前線】關係人寫錯慘被追稅 買保單傳承資產別踩3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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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上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三關係人一旦填錯,就可能被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保單上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三關係人一旦填錯,就可能被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保險因具獨立性,可以不列入遺產、也不受民法特留分限制,讓許多長輩選擇以買儲蓄型終身壽險、年金險方式,將資產慢慢轉移給下一代。但若保單上3大重要關係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填錯,恐怕節稅不成、反被追稅。而簡單來說,出錢繳保費的人、與從保單中獲利的人若是不同人,就可能面臨稅務問題。
「媽媽過世後,我們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國稅局卻說其中一張保單是贈與,不能免遺產稅,弄得我跟爸爸一頭霧水,這才發現爸爸當年幫媽媽投保時,保單上幾個欄位的名字沒特別注意填寫,竟被追稅。」小芳想起三年前被國稅局要求繳稅,仍舊覺得生氣。
小芳說,當年媽媽體弱,為了想照顧她,請爸爸替媽媽買終身壽險,被保險人是媽媽,受益人寫小芳,保單則由爸爸繳費。媽媽過世後,爸爸想起有這張保單,保額1,000萬元,原以為這筆媽媽留給小芳的保險金可不計遺產稅,沒想到國稅局認為保單由爸爸繳費,算是爸爸贈與小芳;扣除當年度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事件發生當時贈與免稅額度)後,贈與金額為780萬元,須要繳交10%贈與稅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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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儲蓄性質的壽險及年金險常被長輩用來做資產傳承,移轉效果好、且保障終身讓人安心。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協理林健生表示,很多人買保險,以為能免遺產稅,主要是因《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及《保險法》第112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但若不慎搞錯關係人寫法,還是有可能被追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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