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今針對非屬都更案的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時,適用《都更條例》而未採用要將獲利80%回饋給市府的《土管條例》詰問劉秀玲,她證稱,這案適法性的確有疑慮,她當時有提出質疑,但2020年京華城卻回應市府表示,說是因為京華城基地附近設施已足夠,且回饋市府樓地板面積要增高樓高,會超出建築物航高限制,因此不走《土管條例》,劉秀玲說,京華成回應「很瞎」「傻眼」,因為回饋可以用金錢代替,不一定要用樓地板。
劉秀玲表示,在京華城案中,她沒有被柯文哲市長當面罵過,但有收到市長室秘書透過都發局轉來的訊息,指責她在京華城案中提出要依《土管條例》把關,應曉薇議員指控她不厚道、不友善,劉秀玲指出,自己沒有參加便當會,而柯文哲市長在與應曉薇議員便當會後,就指定彭振聲副市長擔任京華城案的PM。

劉秀玲證稱,對於京華城案未依《土管條例》辦理,而是創設獎勵容積率,她當時覺得不合理,也不符合公益性及對價性,且原本京華城沒有要給回饋,是後來委員要求後才提出認養復盛公員及人行道鋪設及提供800平方公尺金公益空間。
今天出庭作證的劉秀玲,傳出曾在京華城案中嚴加把關,卻因此不僅遭市議員應曉薇質問還傳出被調職打入冷宮,台北地院今上午傳喚劉秀玲及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作證,後天則傳喚已認罪利京華城的前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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