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欽榮證稱,人民向北市府陳情或提出關於都市計畫的申請,就由權責機關台北市都發局先依規定審核,符合規定的話就會由市長核定送計畫,再由獨立機關都市計畫委員會排案進行審核,柯文哲主政期間,有些案子是由市長室列管,例如京華城容積案就是其中的列管案件。
他也提到,京華城容積案因為有監察委員多年來一直鍥而不捨調查,且非常盡責的在處理,他曾代表柯文哲到監察院接受質問,並向柯文哲報告結果,因此,柯文哲對整個過程都很清楚。
林欽榮還說,有次他接到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的函文,這封函對他造成很大很大的壓力,函文有四大訴求,包括希望將高達16名陳情人的意見「另案處理」;主張把「商三特」的「特」字拿掉,以便去除土地的6項使用限制;維持560%容積率;永久保障回復1萬2千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

他說,這16個陳情人裡面,只有1、2個自然人,其他幾乎都是威京集團派來的,甚至還有一位陳情人是威京董事陳于君,他仍堅持依法行政。
不過,庭訊結束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即痛批林欽榮作證過程,滿滿是對柯文哲的仇視與恨意,在檢察官的引領下,只是不斷重複「柯文哲明知違背法令」,林欽榮與檢察官一搭一唱到底是在演哪齣,面對辯護人的反詰問,林欽榮不斷地鬼打牆,不是問A答B就是拒絕回答,凸顯他的自打臉。
黃國昌的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柯文哲臉書後來又再發文質疑,林欽榮曾任高雄市副市長,推動亞灣計畫原本只能給5%容積獎勵,高雄市卻給了4倍、多達20%,批評「陳其邁可以,柯文哲不行」,對此,林欽榮解釋亞灣是由行政院核定的科技創新園區計畫,京華城則是沒有公告都市更新範圍,其次亞灣面積達43公頃屬公有土地,京華城1.6公頃則是私人土地,再者從法令依據,亞灣是根據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但京華城卻違法給予20%容積獎勵,柯市府因此在2016年遭監察院糾正,二案本質上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