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案發於9日下午,邱男與多名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飲酒,期間與港籍女子聊天。稍後女子疑似醉倒不起,邱男竟心生歹念,將她拖至牆邊性侵,過程長達10分鐘,期間旅客來往卻無人制止。當時一名馬來西亞籍大學生目擊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現場時邱男已逃逸。
鐵路警察局隨即鎖定嫌犯身分,隔日將他逮捕。北檢複訊後認定邱男涉犯乘機性交、公然猥褻等罪,另查出他是桃園地檢署發布的竊盜通緝犯,訊後解送桃園歸案執行原刑。
警方進一步指出,邱男與被害女子原為朋友,當天一同飲酒後其餘友人離去,女子醉倒,邱男才趁機犯案。案發後,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已會同台鐵及保全人員強化巡邏與勤務,提升見警率,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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