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多歲宋女指控2018年在包養網站徵求金源,透過許男介紹給王文洋給她,在對方豪宅第1次上床落紅,男方還開心給她20萬元打賞,事後才知道對方是王文洋,期間發生近10次性關係,就連懷孕仍得滿足對方需求。宋女聲稱,王文洋允諾她若生下小孩,每年給200萬元直到小孩滿20歲,但去年(2024年)雙方為撫養費爭吵,事後透過母親提告爭取,但雙方多事協商持續沒有共識。
宋女拿著私密錄音檔案及照片,以佐證自己所生的5歲男童為王文洋的親骨肉,要求王文洋即將上小學的男童認祖歸宗,並開價逾10億元和解金。但據《ETtoday》報導,74歲的王文洋否認與20多歲的宋女上床,也否認給宋女4000萬元養小孩,並主張女方無法舉證他有撫養小孩事實,加上女方與多人性交,連何時、何地、幾次與他發生性關係都講不清楚,因此拒絕驗DNA。
宋女的母親則提出3段錄音,主張其中1段是宋女跟王文洋對話,佐證王文洋當面給過20次現金,每次200萬元共4000萬元。宋女也自稱,在包養網站認識王文洋,雖不記得在對方住處、辦公室上床的日期與次數,但每次都無套,對方還為她在餐廳慶生,只是找不到照片,並表示若非她是孩子的媽,王文洋豈會大手筆贈送精品,還給鉅額現金。
法官查明,宋女2019年生下兒子,但因罹患精神疾病,未有經濟能力,由宋女的母親照顧外孫,本案由宋母為外孫提告,雖提出13項證據,其中10項包含戶籍謄本、出生證明、小孩獨照、餽贈禮物等,但皆難以判斷有無父子血緣關係,而銀行大額現金照片,也未註明誰提領交付。
王文洋則否認該段錄音是他的聲音,調查局函覆該錄音品質太差,且聲紋共振峰頻譜特徵模糊,因此無法比對。至於女方的其他錄音,與宋女對談的男子表示「總裁已委請律師處理」「你忘了你還跟別人有一腿嗎」「跟你有關係的不只總裁」「你…,和很多男人都有性關係」「你已經拿總裁很多錢的,難道你覺得這樣還不夠嗎?」
對此,法官認為這段錄音雖可知宋女跟王文洋上過床,但宋女不記得時間與年份,且透過包養網站發生性關係的男子也非單一,其中更包含許男,宋女究竟從何人受胎、受胎期間有無跟王文洋發生性關係,都存在問號,即便宋女手機存有王文洋辦公室電話號碼,也不代表就是王給的。
法官表示,驗DNA確實能查明有無血緣關係,但因王文洋拒絕,加上女方釋明王文洋撫養小孩事實的舉證不足,因此依法不能強制,以免當事人濫用「證據摸索」,以及過度侵犯隱私,最終判決女方要求確認小孩與王文洋親子關係存在,或由王文洋認領小孩的主張均敗訴。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