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去年底提出的「打假」對策,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
- 新增罰則(提出 5 部法律修正草案,新增散播不實訊息是違法的)
- 在《傳染病防治法》裡加重散佈謠言的刑責
- 在《數位通訊傳播法》裡增加網路平台業者的責任
而《數位通訊傳播法》是最具爭議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在 Facebook 上貼文,指稱政府希望在《數位通訊傳播法》中加入爭議訊息 24 小時下架的條款。也就是說,只要有人跟 Facebook 檢舉這則訊息不是真的,Facebook 就得在 24 小時內將此訊息撤除。
這個法條立刻引起抗議,以及隨之而來的大哉問:誰來判定訊息是假的?萬一誤判怎麼辦?24 小時的規定會不會造成業者的寒蟬效應,間接限制了言論自由?
行政院立即跳出來澄清。政務委員羅秉成強調,沒有 24 小時的限制,下架也只僅是選項之一。而且,是不是假訊息一定要經過法院判決。
目前就行政院版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政府管制的尺度落在「私權」。也就是當謠言造成危害,利害關係人需要有足夠的申訴管道,經法院判決後,網路平台要對這則訊息做出「適當處置」,不僅限於下架。且平台只要不涉及更動使用者訊息、或盡到通知義務就免責。
羅秉成提到現階段會先循歐盟模式,要求平台業者自律,幾年後沒效果才會強制立法。(註:《數通法》在立法院已完成二讀,進入黨團協商程序。最後的結果如何,命運掌握在立委手上。)
《數通法》未來可能方向
羅秉成也提到,未來可能在私權之外增加一條行政機關就公益事項的申訴路徑,「可能跟業者合作,讓政府擔保此訊息為真,或是透過第三方機構的查核,要平台業者對這則訊息加註警語。當此訊息有司法進展,也會通知業者,讓平台業者自己判斷要不要下架,這是業者願意合作的理想模式。如果業者不理不睬,危害會擴大,法律的強制力就會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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