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想過無數次,結局以後的我們,在多年過去是什麼樣子。會是笑著一起牽手,還是陌生的連擦肩都不曾有過?
「吶,妳知道嗎?原來那個老處女一直以來都在養小白臉。真的、真的!我看到了!哎呀、她八成就是那種太過自以為的女人,才會在錯過青春後還是孤老一人,對呀、對呀。」
星期六一大早,林麗美霸占著話筒和住在只隔兩條街的朋友聊著隔壁鄰居的壞話。
穆禮才剛從廁所出來就聽見客廳的聲音,眼底閃過一絲厭惡,對廚房桌上的早餐失去了胃口。
「小禮,不吃早餐要去哪裡?」
「圖書館。」
麗美很想罵她的態度,卻又因為話筒那頭正在講更有趣的八卦,只好作罷。
一離開家門的穆禮,恰好撞見了隔壁的八卦女主角,她乖巧地點頭,對方回給她一個真誠的笑容。
李清惠總是這樣,不在乎旁人的眼光,活得很自在、很善良,雖然她明知道眼前女孩的母親經常在自己的背後造謠,她卻從來沒有想過要遷怒於其他人。
穆禮用尊敬的眼神看著李清惠,內心有點被她這種清高的態度給感動,同時又覺得她這樣活著很累。
是啊,很累。
穆禮從很小的時候就發現這個世界並不允許『異』的存在,明明這個字拆解開來就是田與共,如果是古時候,不就是共同耕耘一塊田、非常有同心協力的意思嗎?怎麼它的解釋會變成一種與眾不同的存在呢?
從國小一年級時就可以發現,班上哪個人的衣服又舊又髒、長得特別胖或有自然捲的孩子,總會成為被排擠的首選,要不就是功課差、不擅表達的孩子成為第二順位,奇怪的是那些長得特別可愛或帥氣的孩子,成反比地很受歡迎。這定律簡直千古不變到她都感到膩了。
所以弄清遊戲規則的話,一切不是會輕鬆很多?
不要成為那種排擠首選就好了,不要把自己表現得引人注目、也不要太過平凡,中庸就是最好的溫度。
這些,都是她在圖書館學到的。
從國小三年級起,她就學會自己搭一站火車再轉搭幾站公車到市區的圖書館,當然,這種休閒樂趣必須建立在沒有同學的邀約前提之下。
早上十點的陽光已經相當刺眼,只是今天的火車站感覺比平常的假日還要喧鬧。
當她走到車站門口,終於明白喧鬧的原因。
有個男孩的面前擺著音箱和麥克風腳架,手上那把木吉他隨著男孩的巧手,流瀉出為之動容的音樂,為這骯髒的世界,點亮了一絲白光,慢慢擴散到每個人心裡,擴散到她心裡。
穆禮沒有仔細看他的臉、也沒有繼續聽他演唱,因為周遭的人也是如此,即使心被他的音樂打動了,還要故作冷漠,只因沒有半個人駐足在男孩面前,所以她不想當那個異類。
但她還是被這個人瘋狂的舉動,以及他那純粹的音樂給震撼了。
他應該會被討厭。
這種事情從來沒有出現在廣場過,至少她從小學三年級到現在高中三年級這段時間從沒有過。
這段小插曲很快就被她忘記,當她下午準備回家時,發現那人還是依然賣力地演唱著,臉上的笑容,始終未散。
很快樂嗎?
被人當成異類在這唱歌,是件這麼快樂的事情嗎?穆禮感到非常疑惑。
嗶嗶嗶!
四名警察準備要衝過去抓男孩,只見他匆忙地收拾一堆器材,狼狽地拔腿就跑。
穆禮注意到他的逃跑程序非常專業,「一定不是第一次,至少之前一定也在其他地方演唱過吧。」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明天不會再看到他了。
也許高雄火車站不比台北車站人次那麼多,但好歹也是個大站,他選擇在這種人多又容易被抓的地方,真是太愚蠢了。
次日一早,穆禮突然有一種預感,一種今天搞不好還會再看到那個愚蠢之人的預感。
一出火車站,果不其然看到男孩在那高歌,她再次感受到比昨天更強烈的震撼,她有點雞皮疙瘩,不知為何。
這次她沒有快速離開,而是直接在車站旁的樓梯坐下,選擇遠遠聽他唱首歌。
雖然離得很遠,但視力一點二的她,仍然把他努力的模樣,看得一清二楚。
他留著一頭和傑尼斯團體很類似的頭髮,不一樣的是他沒有染髮,最近班上的女生總是很哈日,嵐那些有名的團體,經常出現在大家討論的話題中。他有雙明亮卻不會過大的眼睛,嘴唇有點菱角很好看。
穆禮瞬間回神,她有點懊惱自己沒事看那麼清楚要幹嘛。
仔細地欣賞幾首歌後,她便帶著這份異樣的心情去圖書館,奇怪的是,這一整天她根本無心看書,滿腦子都是那人高歌的模樣。
她想,她應該是很羨慕他,才會有這種類似被打擊的心情。
羨慕他那麼勇於做自己、不在乎別人如何看,只管當下唱出自己的夢的模樣,讓她很羨慕。
她有點焦躁地把她最喜歡看的《福爾摩斯系列》放回櫃子中,回程的路上,她才發現今天的天氣有點變了,早上出門還艷陽高照,現在卻陰陰鬱鬱地,隨時都要下大雨一般。
她加快腳步,等到她搭著公車來到車站時,車窗上已經出現點點雨滴,她只好用手遮著頭頂一路狂奔到車站。
在雨勢變大之前幸運地抵達,她喘著氣看著一身狼狽的自己,有點無奈,平常她都會記得帶傘的,偏偏今天心不在焉什麼都忘了。
「喏。」一包面紙遞到她跟前,她嚇了一跳。
抬頭一看竟是唱歌的男孩!「謝、謝謝。」她快速接過,有點緊張地擦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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